合规性内毒素检测方法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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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7日
样品中的高渗透性成分(如高浓度盐、糖)会通过改变反应体系渗透压,抑制鲎试剂反应,影响内毒素检测结果。例如,浓度为 70% 的葡萄糖溶液、高浓度氯化钠溶液等,会形成高渗透压环境,导致鲎试剂中的蛋白质脱水变性,丧失酶活性,进而使内毒素无法被正常检测,出现假阴性。这类高渗透性基质的干扰机制明确 —— 通过破坏蛋白质结构影响酶促反应,且干扰程度与浓度正相关。为消除这类干扰,解决方案是使用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样品:根据样品渗透性高低,逐步稀释至适宜浓度(通常需稀释至渗透压与生理盐水接近),降低对蛋白质的脱水作用,恢复鲎试剂中酶的活性。稀释过程中需注意,稀释倍数需在方法验证确定的 “无干扰稀释范围” 内,避免因过度稀释导致内毒素浓度低于检测限,确保内毒素检测既能规避高渗透性抑制,又能准确捕捉微量内毒素。
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可用于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适配凝胶法与光度法实验。合规性内毒素检测方法验证
在为新物料或新产品、中间产品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测方法时,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尤其是尚处于新药研发早期阶段的药物。此时,由于药物制剂、缓冲系统等还不稳定,经常会发生变化,这样就给方法的建立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之前,须尽可能多地了解有关该药品的基本信息,例如:有关样品的可溶性信息、推荐的稀释液、在水中的溶解度以及合适溶剂,样品的pH范围,分子量大小;如果是蛋白产品,还要了解该产品的等电点,产品规格、体积或重量,拟用于临床的用法和用量等,以便选择合适的样品处理方法和内毒素检测方法。
北京化学制药内毒素检测结果判定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用鲎试剂检测或量化革兰阴性菌内毒素,判断供试品限量是否合规。
生物制品(如单抗、疫苗、重组蛋白)注射剂因直接进入人体,对细菌内毒素残留限值要求严苛(通常≤0.5 EU/mg 或更低),检测面临基质复杂、干扰物质多等挑战。样品中常见的蛋白质、螯合剂、表面活性剂等可能抑制或增强 LAL 反应,需通过预处理消除干扰:如采用稀释法降低基质浓度、添加中和剂(如 Mg²⁺)修复反应体系,或使用热灭活去除蛋白类干扰物。此外,生物制品生产全流程需进行内毒素监控,从细胞培养上清、纯化中间品到终产品均需检测,确保工艺去除内毒素的有效性,符合 ICH Q6B 等法规对 “关键质量属性” 的控制要求。
重组试剂(rCR、rFC)是解决 LER 的重要工具,优化内毒素检测性能。重组鲎试剂(rCR)通过基因工程表达 C、B 因子及凝固酶原,剔除 G 因子,完全模拟天然鲎级联反应,灵敏度达 0.005EU/mL,与天然方法桥接容易,能避免 LPS 结构变化导致的假阴性;重组 C 因子(rFC)灵敏度 0.005-5EU/mL,性状稳定、均一性好,虽需荧光酶标仪,但对部分 LER 场景(如无蛋白质干扰)适配性强。二者摆脱了天然鲎试剂的局限,为内毒素检测提供更抗 LER 的选择,契合行业技术趋势。
“低内毒素回收(LER)”可能导致内毒素检测假阴性,对患者用药安全构成潜在隐患。
内毒素检测鲎试剂的反应受pH的干扰。在进行检测时,要调节被测溶液的pH值,使鲎试剂与供试品溶液的混合溶液pH值落在鲎试剂指定的使用pH范围内(一般鲎试剂作用pH值在6.0~8.0范围内)。用于调节pH值的试液或溶液(酸或碱),可采用BET用水配制,并将溶液在无热原容器中储存;必须对试液或溶液进行验证,以证明不含可检出的内毒素并且无干扰因素。调节pH试剂(酸或碱)的添加量,不应该超过供试品的1092。如果超过10%,则在进行计算时,将DH试剂的添加量的系数计算进去。
绘制内毒素标准曲线时,起始浓度需统一为 1000EU/mL,避免稀释误差。原料药内毒素检测
重组级联试剂(rCR)推动内毒素检测向可持续发展转型,兼顾生态保护与药品安全质控。合规性内毒素检测方法验证
湖州申科建立了标准化的低内毒素回收(LER)技术服务流程,全周期支撑内毒素检测优化:7 个自然日内完成客户沟通与 LER 确认,用天然鲎、重组鲎等方法检测并出具报告;60 个自然日开展方法开发,分析 LER 成因(如螯合剂、蛋白质 IP)并研究去掩蔽方案;30 个自然日进行 HTS 验证,完成 3 批 LER 实验与干扰实验,交付稳定试剂盒、操作规程及培训;再协助方法转移与 cGMP 验证。流程每环节均围绕内毒素检测展开,确保企业高效解决 LER 问题,满足法规要求。
合规性内毒素检测方法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