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干细胞产品支原体检测核酸扩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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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7日
湖州申科构建了具有完备资质的支原体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支持。平台拥有 BSL-2/P2 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资质,遵循 GMP-like 质量体系,具备支原体培养法、指示细胞法与 qPCR 法的检测及验证能力,配备符合药典要求的支原体标准菌株库与高灵敏度培养基(含液体、固体、半流体)。企业已通过 ISO13485: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号 MD 709873),检测中心获得 CNAS 认证(注册号 CNAS L21942),符合 ISO/IEC 17025:2017 标准,具备国际互认资质。平台可提供多元化技术服务,包括支原体 qPCR 法检测能力建立、实验员能力考核、质量体系与流程搭建、实验室设计方案优化,以及样品检测(三种方法)、样品适用性验证、方法学验证、传统法与 qPCR 法比对、特殊菌株定制生产等,申报阶段可配合客户与监管机构完成现场审计。
支原体检测全自动系统用封闭微流控卡盒,只需一步加样,降低气溶胶污染风险。陕西干细胞产品支原体检测核酸扩增法
湖州申科围绕 USP 支原体培养法,提供技术服务,满足生物制剂企业的合规需求。服务内容包括两项:一是支原体培养法样品检测服务,严格遵循 USP 63 标准流程执行,确保检测结果合规有效;二是支原体培养法样品适用性验证服务,针对供试品特性开展定制化验证,保障检测方法与样品的适配性。所有检测与验证完成后,公司将出具标准化报告,报告可直接用于项目申报、审批、工艺优化等场景,为企业产品质量控制提供依据。通过专业的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规避合规风险,确保生物制剂生产全流程的质量与安全性,助力企业高效推进产品研发与上市进程。
陕西干细胞产品支原体检测核酸扩增法申科依托 CNAS 认证实验室提供支原体检测服务,可配合监管机构现场审计,确保合规性。
MycoSHENTEK® 支原体 DNA 检测试剂盒参照 EP 2.6.7 和 JP XVII 支原体检测相关要求完成全面性能验证,是经过三方室间验证、性能完全符合药典标准的支原体检测试剂盒。该试剂盒检测灵敏度高达 10CFU/mL,可同时替代传统培养法与指示细胞培养法,大幅缩短检测周期。经实验验证,其对鸡滑液支原体、猪鼻支原体、莱氏无胆甾支原体等多种常见污染菌株的检出率均达到 100%(24/24),即使对口腔支原体等低浓度菌株,检出率也满足 95% 以上。凭借覆盖范围广、灵敏度高、性能稳定、合规性强的关键优势,该试剂盒为生物制品企业提供了高效、可靠的支原体检测工具,助力企业满足全球监管要求并保障产品质量。
支原体 NAT 检测的特异性验证面临主要挑战:需设计覆盖多种支原体的 PCR 引物,而覆盖范围越广,越可能因支原体与革兰氏阳性菌的系统进化相关性,出现交叉检测现象,影响结果准确性。因此,特异性验证需重点排查非目标微生物的干扰,确保检测结果的专一性。稳健性验证同样关键,需证实检测方法在人为引入的微小参数变化(如反应温度、试剂浓度波动等)下,仍能保持结果稳定,避免因实验条件差异导致的检测偏差。这两项验证直接决定了 NAT 方法在不同实验室、不同操作场景下的适用性,是其获得法规认可的重要前提。
支原体检测需验证专属性,避免与革兰氏阳性菌交叉反应,确保结果准确。
为解决支原体检测的污染难题,湖州申科推出AdvSHENTEK® 外源因子全自动核酸检测分析系统 + 一体化支原体检测卡盒的组合方案,以全封闭设计从根源规避污染。该方案只需一步开盖加样,后续流程完全封闭运行,物理隔绝核酸气溶胶污染,搭配 UNG 酶系统可进一步防止环境交叉污染,能节省 100% 污染排查时间。一体化检测卡盒相当于单独的迷你 qPCR 实验室,集成试剂准备、样品制备、扩增、分析全流程,无需复杂分区。同时,方案降低了对实验环境和人员的要求,普通实验室即可开展检测,人员经简单培训就能操作,彻底摆脱了传统 NAT 法对高技能人员和场地的依赖,大幅提升检测结果的稳定性。
支原体检测中,检测限验证需对每种支原体做3次10倍梯度稀释,获取24个数据满足95%检出率。陕西干细胞产品支原体检测核酸扩增法
支原体检测NAT法(核酸扩增法)周期只需 3-6 小时,灵敏度高、特异性强,是生物制品快检优先选择方案。陕西干细胞产品支原体检测核酸扩增法
菌株质量是支原体检测 NAT 方法验证合规的关键,GC/CFU 比(基因组拷贝数与菌落形成单位比值)是关键控制指标。支原体存在聚集特性,单一 CFU 可能对应多个菌体,且 DNA 复制与细胞分裂不同步,部分菌体无法形成菌落但会释放 DNA,导致 GC/CFU 比波动大(研究报道 0.1 CFU 对应 30-500 个基因组拷贝)。若使用高 GC/CFU 比菌株,会高估检测限、导致方法灵敏度不足,因此法规明确要求菌株 GC/CFU 比<10。2024 年 EDQM 36.1 草案规定参考品 GC/CFU 比应小于 10,USP 77 征求意见稿要求表征菌株 GC/CFU 比、建立菌株库 CFU 与核酸拷贝数关系,JP G3-14-170 也对菌株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凸显合规菌株选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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