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华谊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25-11-25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程序,其性质、理由和法律后果均有明显区别。无效宣告是针对商标注册时即存在的本质缺陷,如违反禁用条款、缺乏明显性,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等,其法律后果是注册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而商标撤销主要针对注册后出现的问题,如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或者注册商标演变为商品通用名称等,其后果是自撤销之日起商标独用权终止,但不溯及既往。在程序方面,无效宣告没有的时间限制(相对理由为五年),而"撤三"需要在商标注册满三年后提出。我们曾遇到一个典型案例:客户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提起撤销,同时因注册时涉嫌恶意抢注被提起无效宣告。我们通过提供使用证据成功维持了商标权,并同时应对无效宣告程序,终保住了客户的商标权利。理解这两种程序的区别,对于制定正确的商标维护权益策略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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