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和地方标准,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三、信息公开透明,规范选购行为(一)明确采购主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要起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管什么选用模式,均以为采购主体,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严格规范和监督校服选用过程。成立由管理人员、教师、家长或家委会、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负责评分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二)...
三是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五、选用采购实施要求不论采用何种校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潜在校服供货企业的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例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置工厂、纳税等。(一)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和采购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限价、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2.选用组织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采购文件,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3.选用组织选派作为采购人,...
各地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穿着校服的保障政策,加大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或减免校服费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捐助校服。7.完善售后服务。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供应商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要开通校服质量投诉渠道,及时核实处理反映的问题。学校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作为后续采购依据;可积极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努力降低资源消耗。供应商要建立以市、...
切实发挥校服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作用,使规范校服穿着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手段。鼓励选用礼服式校服的学校积极探索循环使用、回收利用的有效实现路径,努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家庭开支,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习惯。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我省以往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地各校落实本通知情况纳入有关考核评价。附件: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2023年7月25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一、集体决策校服事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系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各校应按照《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学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建立完善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统称“校服”)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校服管理,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根据教育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站位1.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提高站位,牢固树立“看北京首先要从上看”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
校服选用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采购单位要做好市场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公示校服选用采购情况(包括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取合适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并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代收费购买校服的地区,依据《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和《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1、2),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财政资金支付费用的地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
并进行公布。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班子集体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在校生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三、组建校服选用“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成立由管理人员、家长或家长会、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设立组长(召集人)1名,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11—组长应有高度责任感、较强协调能力和水平。组长人选由推荐,管理人员可作为组长人选。组长应对进入选用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选用的职责任务。选用实行自主...
协调相关部门强化监管,监督招标过程、企业信誉、售后服务和校服质量。校服选用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在该时段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二是以学校为使用主体。校服订制与购买,由学校自行组织,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购买;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数,坚决避免化、化现象,坚决避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三是以家委会为选购主体。建立以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吸纳学生、家长、教师等共同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由校服选用组织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决定本校是否选用、选用样式、价格范围等。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精神,持续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推进、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进校园,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主体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
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校服的生产企业和在市场上发现的销售不合格校服的销售企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将其纳入本地区校服供货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学校、反映校服质量问题的渠道。2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校服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对在校服工作中违反程序、滥用职权、收取回扣、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加...
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除财政出资购买校服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严格执行标准,保证校服品质采购单位进行校服选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等国家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禁降低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备函〔2023〕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规范校服选用采购,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校服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管理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保障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的校服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中小学校等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和行政垄断等行...
校服选用采购每三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采购。采购单位要做好市场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为招投标工作夯实基础。公示校服选用采购情况(包括供应商、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采取合适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各环节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并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代收费购买校服的地区,依据《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和《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1、2),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程序做到公开透明、可追溯。财政资金支付费用的地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
标题: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索引号码:297059L/2022-182·发文字号:陕教发办〔2022〕13号·发布机构: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文时效:有效·成文日期:2022-09-29·发布日期:2022-09-2915:01:39·类别:义务教育·浏览次数:8185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为提升学校校服管理水平,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按照《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
校服款式一经选定,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上每款校服小学6年,初中、高中3年以内每届学生不得更换。不得一次性将中学、小学阶段所需校服全部采购下发。不得在校服之外采购年级服和班服。毕业年级不得采购校服。(四)加强式样设计。各地各校要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的研发,逐步健全校服款式推荐评议制度。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校服遴选,引导设计人员或学生参与校服款式设计。校服式样设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充分考虑学生体育运动与课间活动需要,突出育人功能,贴近地域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并适度扣合传承民族文化需求。同时要制定本地、本校的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在育人和管理中的重要...
所有家长表决意见及结果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3.组建选用组织。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与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少于80%,原则上用平均数方式确定每个班级家长数量。学校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负责选用采购组织管理工作。选用组织自主决策,民主协商,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决策,确定校服采购模式、展示环节、评定标准等,形成更加详细的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选用组织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家长公开。4.发布采购需求。经选用组织审议通过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采取采购平台、教育网站、学校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公开...
指导中小学校严格按照规范流程选用校服。相关部门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向所在地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的线索;一经发现校服质量问题,采购单位要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质监部门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健全保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各地要把校服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工作位置,...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2.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组织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
二、规范校服选用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教育厅根据有关部门、学校等单位反馈的情况,对诚实守信、质量优良、信誉良好、满意度高的校服供货企业纳入“红榜”并公开发布,供学校、学生及家长选购校服时优先选择。教育厅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校服供货企业和校服面料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六)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教基〔2023〕6号)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校服管理工作重要意义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桂教规范〔2023〕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更好保障校服安全和品质,推进清廉和校园文化建设,促进中小学展、成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加强校服规范化管理,是落实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加强统筹管理,完...
各地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穿着校服的保障政策,加大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或减免校服费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捐助校服。7.完善售后服务。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供应商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要开通校服质量投诉渠道,及时核实处理反映的问题。学校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作为后续采购依据;可积极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努力降低资源消耗。供应商要建立以市、...
选用须征求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意见(须由校服选用投票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将采购方案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五、展示确定供货企业不论采用何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参加展示展评的校服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厂、纳税等。(一)选用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制定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在采购平台、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栏、家校联—12—系群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2.选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
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做好技术报务。中小学校制定校服选用具体办法,配合市场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发挥校服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的作用。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用组织积极配合协助学校开展校服选用采购;发挥好在校服选用采购中的监督作用。12.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加强校服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适时组织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训;采取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家长和学生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介、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和解读校服管理政策。要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公办和民...
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采用代收费进行校服采购的,要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对本区校服生产企业采取地方保护,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区市场。11.采购校服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服选用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要加强制度建设,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特别是学校集体决策、征集采购意向、组建选用组织、发布采购需求、确定供货企业、公示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校服检查验收...
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校服的生产企业和在市场上发现的销售不合格校服的销售企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将其纳入本地区校服供货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学校、反映校服质量问题的渠道。2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校服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对在校服工作中违反程序、滥用职权、收取回扣、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加...
各地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教育行政部门向所辖予以警示通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选用和采购过程中,未规范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处理。各地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制订本级中小学生校服工作管理办法或方案,协调好与目前实行的校服管理制度和采购模式的衔接过度,细化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具体职责。全省公民办中小(含中职)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幼...
教育厅根据有关部门、学校等单位反馈的情况,对诚实守信、质量优良、信誉良好、满意度高的校服供货企业纳入“红榜”并公开发布,供学校、学生及家长选购校服时优先选择。教育厅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建立校服供货企业“黑名单”制度,将连续两年抽检强制性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供货企业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校服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校服供货企业和校服面料供货企业“红榜”和“黑名单”制度。(六)严肃责任追究。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购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货企业。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由所有相关家长投票,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由评定组织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按规范流程确定供货企业。上述工作环节要形成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6.公示采购结果。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所有相关家长公示采购结果,包括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公示渠道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7.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