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自1995年以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校服工作,1999年底成立了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学装中心)。2003年研制《北京市学生装管理办法》(京教办〔2003〕19号)确定全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市教委成立由主管委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及市学装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学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市学装中心依据政策,管理协调相关工作。2014年,随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学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装办)设在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管理协调全市学生装工作。2015年,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市学装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标准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要求,每年下发关于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确保校服品质与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了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强化校服品质保障。 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不断创新,为学校提供更先进的校服管理技术!黑龙江校服管理系统

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管理制度。二、规范校服选购全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标准。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2.坚持自愿原则。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组织开展校服选用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校服选购方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3.明确选用模式。校服选用采购主要有三种模式:校服选用组织(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家长、学生、社会等组成)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鼓励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具体按照《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见附件1)实施。4.加强采购管理。 新疆学校校服管理软件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软件,智能统计分析,为校服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畅通校服意见反映渠道,及时核实处理师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校服企业,并作为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校服采购签订合同购货期一般不得超过3年,合同到期,原则上要重新开展采购,不得自行续签合同。(四)落实保障措施。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加大校服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条件成熟的地区,可通过财政采购的方式,为学生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中标的校服生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的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学生校服。(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加强校服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适时管理人员、教师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训。采取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家长和学生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介、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和解读校服管理政策。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六)严格责任追究。
二、规范校服选用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三、加强采购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强校服采购工作的监管。 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不断探索新技术,为校服管理带来更多可能!

得票者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选定校服款式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校服款式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校服款式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5.服装生产企业根据相关校服质量标准、选定款式生产和销售校服。6.家长在市场上自行购买。以上1—4个环节要求程序到位,材料齐全。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订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采购合同应当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八、校服费用支付校服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九、校服检查验收学校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 用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轻松解决校服信息混乱、难管理的问题!湖南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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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校服生产企业等共同做好校服管理与服务工作。4.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组织协调本区校服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职责,建立健全属地校服管理制度,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全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区级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5.中小学校要严格履行校服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将校服管理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校服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中小学生着装礼仪规范教育,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为校服生产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加强对校服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及时公布并向教育部门通报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依法查处涉及校服安全和质量的违法行为。三、强化选用管理7.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校服管理和采购办法,按照学生自愿原则,明确校服工作管理和选用采购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制定本区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黑龙江校服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