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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校服管理系统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1日

    校服的采购可通过采取区域统一招标采购、学校集中委托采购、学生自行选购的方式进行。采取区域统一招标方式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实行学校集中招标采购的,须征求家委会意见,并由家委会出具书面委托,明确学校为采购主体,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校服招标采购工作。具体工作参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采购单位应全程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单位应将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校服费属于中小学代收费管理项目,应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管理。校服费已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的地区,由学校坚持非营利原则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如有折扣的,需全额返还学生。代收费项目收取的校服费由学校全部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校服费未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的地区,由家长自行完成购买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代办。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是学校校服管理的智能小助手,超好用!广东校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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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除财政出资购买校服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严格执行标准,保证校服品质采购单位进行校服选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等国家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禁降低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采购单位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GB/T31888-2015标准所列的全项目;在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以备复查复验。广东校服管理系统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管理的自动化、智能化,让工作变得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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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备复查复验。要做好宣传引导,防止学生家长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保证校服质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七、强化监督问责各地各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校服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对在校服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程序、滥用职权、收取回扣、优亲厚友、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程序进行校服选用采购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畅通学校、反映校服质量问题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要定期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辖区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学校发现校服质量问题,要时间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八、完善服务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家长购买校服提供便利;学校要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校服供货企业。

    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加强对校服选购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开展校服采购。二、规范校服采购(一)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鼓励并提倡中小学生统一着装上学。学校应深入论证、集体决策,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校服征订前应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统一着装率需达到80%以上。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同意。(二)坚持“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应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设计制作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地方文化内涵,符合时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改变应通过书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 校服备案平台,让校服备案工作告别繁琐,进入高效便捷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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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查处生产不合格校服的生产企业和在市场上发现的销售不合格校服的销售企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将其纳入本地区校服供货单位。要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学校、反映校服质量问题的渠道。2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校服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对在校服工作中违反程序、滥用职权、收取回扣、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加强服务保障22.各区教育行政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努力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指导学校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校服供货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软件,严谨登记,精细管理,校服事务轻松搞定!广东校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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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家长和校服选购组织积极配合协助学校开展校服选购工作。学校和校服选购组织要充分尊重和吸纳家长在校服选购中的意见建议,通过民主监督,发挥好家长在校服选购中的监督作用。三、规范选购校服(一)严格校服选用采购程序1.征求选购意向。学校应进行深入论证,确定是否启动校服选购工作。要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通过向拟选购校服的全体学生家长发放《自愿订购校服征求家长意见书》等方式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同意选购校服的学生家长人数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及以上的学校才能统一选购。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意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应予以同意。2.成立选购组织。选购单位应成立校服选购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家长和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选购组织人数的三分之二。学校可结合实际,成立校服选购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督小组、意见反馈小组等。3.确定选购方式。选购单位应按照采购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比选等方式采购校服。4.发布选购公告。选购单位结合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采购方案,方案应包括校服款式、价格、面料、版型、采购规则、采购方式等内容。根据方案形成公告,并公开发布。广东校服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