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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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0
上海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需要哪些资料?很多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有合伙人新入伙或是退伙的情况,与上海洪琛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dai表签署的申请书:用于正式向登记机关提出变更合伙人的申请,明确企业基本信息、变更事项等内容。
2、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变更手续,需提供此证明,注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同时附上指定dai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体现合伙人变更的决定是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或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决策程序,说明变更的原因、具体变更事项等。
4、合伙协议:新的合伙协议应明确变更后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出资方式、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等事项。若JIN对原合伙协议进行修改,需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
5、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新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是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是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6、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原合伙人或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明确原合伙人的出资情况以及新合伙人的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情况,确保出资信息准确无误。
7、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如涉及经营场所变更):根据经营场所的不同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自有房产的房屋产权复印件、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复印件等。
8、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如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dai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9、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证明材料(如有):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如适用):若合伙企业属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按规定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及有关批准文件。
11、其他有关文件证书:根据具体情况,如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变更的,一并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上海洪琛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对于各类企业的变更非常熟练,如果您有需要变更的事宜需要代办或是需要咨询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