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经限期治理仍然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标准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确定关闭、停产、淘汰的企业,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或者建设项目试运行期满,经验收合格的,核发排污许可证。2、应提供的资料:(6个方面)①统一格式的、填好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要盖排污单位公章;②乡镇环保站的书面审核意见;③排污登记证或临时排污登记证副本;④环保达标验收表及验收纪要;⑤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⑥标明排污口(筒)名称、编号、数量和种类的书面资料。3、程序:申报分初审和审定核发,县级环保部门初审,审定核发具体权限的划定,市重点企业市审定核发,省局审批的企业需上报省局,一般企业由县局审定核发。排污许可种类和有效期编辑种类、有效期:排污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为排污许可证;另一种为临时排污许可证。前面在谈到申领许可证的条件的时候,已经提到审批手续完善、环保设施齐全、运行正常、排污筒(口)规范,已通过达标验收的排污单位,领到的是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是三年,如果是审批后,批准试生产的企业或者是限期治理期间的企业,领到的是临时排污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使用期限是3个月至1年,不得超过一年。那么要特别强调的是。18. 排污许可已经领取。嘉兴冶炼厂排污许可申报推荐公司
经营主体变更了,是否需重新做环评?A公司倒闭了,由B公司接手,原项目有环评手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不发生变动。B公司是否要对该建设项目重新做环评?是否应该这样理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由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均无规定环评文件可以转让,因此B公司应重新办理环评。若企业涉及法人及企业名称变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均保持不变的,无须报批或者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仍按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建议新的建设单位向原环评审批机关进行备案,明确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并按要求重新完善排污许可证申领及应急预案备案等环保手续。问题三:企业以资抵债之后,接手的另一个企业能否继续该建设项目,申请排污证和自主环保验收?某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学板材电视机镀锌板加工件的加工生产,项目主要的原料为电视机镀锌版、辅料为粉体涂料(使用量为180t/a)和无磷脱脂剂(使用量为)。嘉兴冶炼厂排污许可申报推荐公司11.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企业制定和实施环保措施。
国家固定污染源数据库逐步接入、存储、管理全国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信息、企业台账、执行报告、自行监测、在线监测,并建立统一的编码库,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数据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到监督管理全生命周期的数据管理和比对分析,并为固定污染源的环境统计、排放清单、可行技术等提供统一、标准化的数据来源,形成固定污染源信息“一本账”、全国固定污染源管理“一盘棋”。精简高效管理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利据了解,一年多以来,各级环保部门通过排污许可平台已经给全国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十多个排污行业的数万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将数十万个排放口纳入了监管范围,实现了简便、精确、高效的信息化管理模式,为企业提供了便利,更是打击了无证排污和违证排污行为,为守法企业维护了公平的市场环境。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齐硕博士介绍,排污许可平台还实现了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环境保护税)的对接,在平台登记的企业基本信息、许可信息自动汇入税收系统,为企业缴纳环境保护税、核实实际排放量提供了方便。同时,平台还提供排污许可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公开服务:从申请前信息公开。
排污申报指南本平台可以查询排污单位许可后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排污单位排口位置、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量和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等信息。同时,排污单位可登录本平台网上申报排污许可相关行政审批事项。1排污单位登录本平台,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企业端注册登录页面;2排污单位若刚登录,请点击页面中的“注册”按钮,注册一个申报账户,以后可用此账户登录办理排污许可所有申报审批事项;3注册完成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平台,在首页的业务办理处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4点击“业务”名称,进入业务处理页面,可以查看已有业务的申报状态;点击业务处理页面的“我要申报”按钮,开始网上申报;5请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并上传相关材料附件;6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本次申报;7提交成功后,可以通过审批状态查看申报状态和结果;8原则上一次申报,一源一数,一数多用,减少重复申报。文件主要内容有:1、?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c12b5062-a2ce-4eeb-813e-3df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4.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环保责任的体现。
排污许可申报之后|证后监管日益严格,你准备好了吗?2018年6月16日下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等污染防控要求。《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又明确了排污者责任,强调守法激励、违法惩戒;规定了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5项制度。为强化落实排污者责任,目前各排污企业对我国近期多方面的精细化环境管理和简政放权后的第三方服务市场极为关注,也有许多疑惑。不要以为办完国家排污许可证就算万事大吉了,后续的环境管理才是重点。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对污染物产生量大、排放量大或者环境危害程度高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其他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要求,需审核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和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排污单位是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频次、形式等是否满足许可证要求;是否按照许可证中执行报告要求定期报告,报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是否按照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信息公开。16. 排污许可已经核准。嘉兴冶炼厂排污许可申报推荐公司
18.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企业加强环保管理和监督。嘉兴冶炼厂排污许可申报推荐公司
租赁后不改变项目规模、不改变项目生产工艺,请问是否可以沿用原企业的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部门针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实施、运行主体的变更不属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辖范畴。问题五:租赁他人场所经营新的产业,是否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租赁他人房屋经营新的产业应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1]123号)中提到,建设单位不论是通过土建施工建成新的设施,还是通过租赁他人场所从事某种影响环境的经营项目,都应当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要求;环保部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项目,也应按照名录规定的项目类别和划分标准,判断其是否属于该名录规定的建设项目,并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要求该建设单位办理相应的环境保护手续。如果该项目属于“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按照前述《条例》和《目录》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嘉兴冶炼厂排污许可申报推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