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后不改变项目规模、不改变项目生产工艺,请问是否可以沿用原企业的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部门针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实施、运行主体的变更不属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辖范畴。问题五:租赁他人场所经营新的产业,是否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租赁他人房屋经营新的产业应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1]123号)中提到,建设单位不论是通过土建施工建成新的设施,还是通过租赁他人场所从事某种影响环境的经营项目,都应当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要求;环保部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项目,也应按照名录规定的项目类别和划分标准,判断其是否属于该名录规定的建设项目,并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要求该建设单位办理相应的环境保护手续。如果该项目属于“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按照前述《条例》和《目录》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3.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合法排污的依据。台州塑料厂排污许可申报如何办理
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2、对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简化管理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的具体要求。?核发机关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内容进行许可时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作为重要依据。3、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发机关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4、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单位的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环境保护部文件环水体[2016]186号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台州塑料厂排污许可申报如何办理19.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企业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
第二十四条申请延续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二)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三)与延续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五条核发机关应当对延续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延续的,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延续许可决定,向排污单位发放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同时收回原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可以撤销排污许可决定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一)超越法定职权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二)违反法定程序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三)核发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六)依法可以撤销排污许可决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不再排放污染物的。。
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后,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二十日内。(四)国家或地方实施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核发机关应主动通知排污单位进行变更,排污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申请变更。(五)相关文件或与其他企业达成协议,进行区域替代实现减量排放的,应在文件或协议规定时限内提出变更申请。(六)需要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条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二)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三)与变更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排污单位应当书面承诺对变更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以及严格执行变更后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核发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变更的,在副本中载明变更内容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发生第二十条刚变更的,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变更决定,并换发排污许可证正本。发生其他变更的,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变更许可决定。第二十三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十日向原核发机关提出延续申请。16. 排污许可已经核准。
用科学的技术体系和统一的数据链条构建闭环的排污许可证后管理模式。二是厘清证后管理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建议从法律层面厘清行政审批和证后监管的责任边界,完善批管衔接联动机制。尽量将排污单位相关权利义务整合,并在排污许可证上载明,实现“一证式”管理。建议研究制定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相衔接的总体方案,体现“三线一单”等制度分区管控差异化标准和管理要求,通过宏观到微观制度的整合与衔接,拓展排污许可的制度功能,使排污许可具备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制度的能力,逐步实现排污许可与环评在名录、标准、表单、平台、数据上的统一。深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许可排放量作为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指标,将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的实际排放量考核固定污染源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写入《“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融合环境管理技术规范体系,统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推动固定污染源排放数据的真实统一。三是分层培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加快证后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排污许可制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新、行业规范多,不仅需要加强对企业填报人员、技术审核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培训。5. 排污许可已经更新。舟山工程项目排污许可申报联系电话
19. 排污许可已经归档。台州塑料厂排污许可申报如何办理
一、排污许可证如何管理?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在国家发布该类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技术规范前的行业,按云南省现行的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进行排污许可管理,原则上由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环境保护部门核发。待国家发布相应技术规范后,排污单位再按照国家要求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行业,按照云南省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进行排污许可管理,原则上由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园区环境保护部门核发。国家、省有新规定和要求的,从其规定。二、新版排污许可证申请需要什么材料?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2.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3.自行监测方案;4.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此外,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排放去向等材料。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上述材料也可以适当简化。三、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是什么?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排污许可实施信息化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的全过程都将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上进行。台州塑料厂排污许可申报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