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减少或者中止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4、如果生活中发生一些变故,使原先的孩子抚养费支付条件发生变化,需要请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中止给付,这个在原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基础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动迁款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

父母让子女保管的钱,离婚时,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父母将钱放到自己已婚子女的名下,这笔钱是父母借给子女还是赠与给子女还是给子女保管的,在给的时候一定要明确的意思表示,如果是让子女代为保管的情况下,这笔钱其实还算是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证明代管的关系,需要相关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代管的,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那么法官很有可能就会推定,父母给子女的赠与。其次还需要看,这笔钱到了子女的账户上子女是怎么操作的,一般是代父母保管理财的话,可能就会把这笔钱放到理财的账户上,定期给父母汇报利息,这种情况法院大概率会被认定为保管,如果这些东西都没有,而是只是放在自己的账户上跟自己的夫妻财产进行了混同,那大概率就被分割。 上海退婚彩礼婚姻家事法律顾问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

2025年新婚姻法解读
新婚姻法第12、13、14条中规定了,在离婚过程中抢夺、藏匿孩子的一方,将不再占据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之后,在发现一方有抢夺、藏匿孩子的情况,首先时间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甚至可以直接提起监护权之诉,要求法院暂时性的指定抚养权事宜,哪怕last走完了所有流程,对方还是不交孩子,也不用怕,只要手里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曾经对方有抢夺过子女的行为,未来在抚养权官司中,去争夺抚养权的有利因素,会直接的获得抚养权的优先权。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注意这4点,才能判离!
1、一定要分居:在***次不判离后,过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是在这6个月的时间内,一定要分居,以此来证明感情确实破裂。2、千万不要没事去联系对方:在这6个月期间,千万不要没事跟对方扯皮,藕断丝连,这样被对方抓住把柄以此来证明感情没有破裂为证据,导致***还是没有判离就得不偿失了。3、千万不要开始新的感情:在没有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那一刻,千万不要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如果在这期间有新的恋情被对方抓住把柄,可能被认定为出轨或重婚,在分财产上可能会导致少分或者不分。4、将孩子带在身边:如果你们有孩子的,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哪怕是分居的状态,也要把孩子待在身边,这样在后续的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考虑到谁更适合照顾孩子的印务将抚养权判给你。 重婚者应该接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惩罚。

收到离婚诉讼传票可以延期吗?
1、可以申请延期,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是否存在需要延期审理的情况是开庭前准备的重要内容。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审判长,并由合议庭确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审理或中止诉讼。决定延期审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决定中止诉讼的,应当制作裁定书发给当事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婚姻家事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虹口关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离婚案件的上诉程序是当事人不服判决的重要途径。动迁款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置换新房,怎么样保证房子还是个人财产?
1、置换新房需要注意这3种情况,第一种,足额置换,只写自己的名字,只需要把卖房的钱单独存进一个没有和婚后收入混同的账户中,然后用这个账户去支付卖新房的所有费用,需要全程保留好银行流水,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来源于婚前的这套房子的变现。
2、第二种,婚后置换新房,加名一定要谨慎,一定要加名,登记比较好还是能够按份进行分割,可以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比如,在置换新房,婚前房款足够全款买房,加了对方的名字,哪怕用婚前卖房的钱买的,大概率会被视为赠与,就不一定是个人财产。
3、卖房之后钱不够足额置换,如果用婚后的工资、存款补足剩余的房款,那这套房子大概率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让父母帮助出资来补足剩余房款,明确这补足的房款是赠与个人所有,那么这套房房子还是个人财产。 动迁款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