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新套路!
1、这种新型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套路,基本发生在做生意的人群中,***个就是故意伪造亏损,利用做生意去把手上的钱洗光,而且还很难找出破绽。
2、假装投资失败,用夫妻共同财产去投资项目,***的结果都是投资失败,这些亏的钱,**终是会流到对方自己的口袋里的。
3、隐名代持,不管是做生意也好,开公司也好,对方不用自己的名义去开公司,用别人的名义去开公司,赚了钱不进自己的口袋里,悄无声息的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光了。
4、虚假消费,对方拿钱买名贵的酒类,到了离婚的时候,对方谎称酒喝了,还拿出一堆瓶子来证明酒确实喝了。实际上,对方只是拿钱去买了酒的瓶子。
5、如果发现以上几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不要再拖了,直接起诉,越拖越让对方有转移财产的时间。 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宝山离婚诉讼婚姻家事咨询**

2025年新婚姻法解读
新婚姻法第12、13、14条中规定了,在离婚过程中抢夺、藏匿孩子的一方,将不再占据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之后,在发现一方有抢夺、藏匿孩子的情况,首先时间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甚至可以直接提起监护权之诉,要求法院暂时性的指定抚养权事宜,哪怕last走完了所有流程,对方还是不交孩子,也不用怕,只要手里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曾经对方有抢夺过子女的行为,未来在抚养权官司中,去争夺抚养权的有利因素,会直接的获得抚养权的优先权。 静安关于婚姻家事咨询**离婚的案件应该如何处理呢?

同居未婚生子,对女性有利吗?
现在很多年轻人,只生娃,不领证,这种情况对女性有利的还是不利的呢?
1、未婚生子弊大于利,比较大的好处,可能就是男方家暴女方,就是故意伤害,不会按照家庭矛盾去处理。2、比较大的坑就是在于身份认同的问题,很多女性朋友认为,反正都是孩子的父亲了,肯定会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这里一定要注意一个前提,就是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文件去证明双方的身份,如果孩子出生之后没有去做亲子鉴定的话,如果***孩子的父亲不认可,**之路就非常坎坷。3、如果说,孩子遇到比较重大情况,需要就医的,在母亲不在场的情况下,父亲也需要拿出同等的相关法律证明,否则的话很有可能延误***,导致不可逆的后果。
婚内以个人财产*****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1、取决于**的用途和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且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利益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支出,那么该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且债权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那么该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的,也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以与离婚诉讼一并处理?

想要离婚,分居对离婚有哪些好处!
1、对离婚谈判有利,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吵架,不如分居后,冷静下来,想好离婚谈判的策略再约出来谈。
2、对财产分割有利,只要把分居的时间明确了,分居期间对财产处置会非常的敏感,如果对方有转移财产的把柄,离婚的时候,对方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3、对人生安全有利,特别是另外一方有家暴倾向的,及时的分居并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才是**有利的做法。
4、对争取抚养权有利,长期分居并且带孩子的一方更容易获得抚养权,如果在分居期间,对方对孩子不管不顾,在离婚诉讼时,还可以主张分居期间的孩子抚养费。 婚姻家事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静安家庭婚姻家事事务所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将会做出裁决。宝山离婚诉讼婚姻家事咨询**
《民法典》确立离异双方中生活困难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设立居住权。居住权的实际适用需要平衡法律规范与生活实际,在规范的框架下取舍生活重点。
莫先生与盛女士于2017年缔结婚姻关系。婚后不久,盛女士便发现其与莫先生的母亲也就是自己的婆婆吉女士相处的并不愉悦甚至双方之间屡屡因生活琐事产生激烈的矛盾,觉得自己遭受“家庭霸凌”的盛女士只得向自己的老公莫先***出自己的不满,要求莫先生劝阻自己母亲不合理的共同生活行为。两头加气的莫先生深感自己在两个女人***中的弱势群体地位,走投无路的他决定向盛女士摊牌,自己可以没有爱人的陪伴但自己不能没有母亲的关怀,因此,在慎重决策之下他决定与盛女士协议离婚。由于莫先生与盛女士居住的房屋属于莫先生的个人房产,因此盛女士不存在分割莫先生房产的问题。但由于盛女士离婚之后便存在无家可归的问题,莫先生念及旧情,同意在离婚协议中增设关于盛女士个人的房屋居住权条款,规定:莫先生自愿同意盛女士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盛女士可继续居住于莫先生所有的房屋内,直至盛女士重新找到工作获得**经济生活能力再由其搬出莫先生所有的房屋。 宝山离婚诉讼婚姻家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