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国离婚国内法院可以承认吗?如果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经过申请法院会承认判决的效力。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法院只能就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作出认定,判决中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生活费用的负担、子女抚养方面的判决不应在申请范围之内,人民法院亦不对此作出承认的认定。谁可以提出申请?1、外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中的中国公民;2、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外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中的外国公民。需要向哪个法院申请?1、申请人应向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2、申请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3、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4、如申请人为外国人且不在国内的,由其原配偶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与婚姻无效问题分开处理。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时,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离婚诉讼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能否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共同诉讼人?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虹口财产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离婚案件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

诉讼只是离婚的方式之一,有很多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但是会有已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之后再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提起诉讼;或夫妻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另一方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履约的问题。这样做是否可行?根据实务中的案例,当事人虽然达成协议,但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依照《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在查清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的状况后,予以合情合理地解决。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离婚案件的判决会影响双方未来。

家庭事故不只使受害人身体受伤,还会导致受害人产生抑郁、焦虑、绝望和厌世等不良情绪,当家庭事故的严重程度超过受害人的忍耐限度时,受害人就可能转为加害人,以暴制暴杀死或致伤加害人,社会秩序为此付出的代价不可低估。对家庭事故的认定应区别于夫妻间偶尔的争执。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事故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事故有着本质的区别。家庭事故的主要问题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事故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事故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婚姻家事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虹口退婚彩礼婚姻家事调解要找哪里
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当事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后,又以原《婚姻法》第46条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只要当事人未在离婚协议中放弃离婚损害赔偿,且在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注意此“一年”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债权人追索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案件,如法定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法院如何判决?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放弃继承无效,通知继承人参加诉讼,并依法判决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实际财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婚姻家事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