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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离婚案件涉及分割的共同财产中,包含以一方名义在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应如何处理?在按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3条)处理的同时,兼顾《公司法》和维护股东间的和谐稳定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如何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按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7条(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4条的规定处理。不起诉离婚,只起诉被告给付扶养费,法院是否应予支持?法院可以受理及对案件进行实质处理。婚姻家事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虹口动迁款婚姻家事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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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虹口动迁款婚姻家事律师网离婚案件需要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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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没有鉴定结论证明被告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情况下,能否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若有以上情况,没有鉴定机构的结论证明被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情况下,不能认定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准许其父亲或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代其出庭应诉。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是否属于反诉?是否应合并审理?不属反诉请求,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离婚后,一方能否继续承租对方单位公房?未违反《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的相关规定,一方可依法取得对公房的承租权,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可继续承租对方单位的公房。

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是夫妻双方的基于婚姻而存在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归于消灭,但父母与子女之间存有的血亲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为了子女的合法利益,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到损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是离婚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在法律上的基本界定。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自愿而结成的婚姻关系,可依法律程序而成立,亦可依法律行为而消除;而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事实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能人为解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母哪一方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关于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婚姻家事就财产问题、债务在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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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审理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诉讼程序。法院将依法进行立案、开庭审理、宣判等程序,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法院还将对诉讼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程序违法和不当行为的发生。离婚诉讼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当事人应当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对抗和矛盾。通过理性沟通和协商,有助于双方达成共识,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丈夫起诉与妻子离婚,妻子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二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虹口离婚诉讼婚姻家事律师网

人民法院可否可以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虹口动迁款婚姻家事律师网

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诉求的合理性。证据可以包括书面材料、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其次,要了解并遵守诉讼程序的规定,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材料、出庭应诉等。此外,当事人还需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或情绪化的言辞,以免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对于策略建议,当事人可以考虑以下几点:一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得更全的法律建议和支持;二是尽量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争议,以减轻诉讼带来的负面影响;三是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积极寻求心理咨询或支持,以应对离婚带来的情感压力。虹口动迁款婚姻家事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