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产噪单元编号如何填报?
答:建议填报排污单位内部编号。排污许可证副本生成后,所有编号将由系统统一生成并替换为“CZ××××”样式的编号,其中“CZ”为产噪单元标识码,“××××”为四位流水顺序码。
问题 2
主要产噪设施及数量如何确定?
答:按照环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 -2023)附录A 及企业实际情况梳理填报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数量。部分行业可根据系统设置的下拉菜单直接选取填报。主要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为该产噪单元的所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以产噪单元为单位统计并填报。不同类型的噪声污染物防治设施分开填报,同类型的可合并填报并明确数量。下图为填报示例:
问题 3
如何填报企业生产时段?
问题 4
填报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报“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后,系统自动带出排放限值;若夜间时段(22:00-次日06:00)不生产,夜间等效声级、频发噪声**声级、偶发噪声**声级的数值应手动改为“/”。下图为填报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