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网络销售准入门槛
随着远程购物发展迅速,网购、海淘给消费者带来便捷的同时,淘宝等众多知名网站也成为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要渠道,超九成的假货销售发生在淘宝网等知名网站。
据该院统计,广东全省法院审理的涉网络销售假货犯罪案件集中在c2c或者名为c2c实为b2c电子商务平台上,如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等。广东高院称,这些网络交易平台门槛设置低、准入把关不严,管理松懈、对商品信息审查处置不力,成为假货温床。
网络团购、海外代购成为假货销售的重要方式。广东高院表示,海外代购是近年兴起的一种网络销售模式,以“正品与低价”为噱头,深受无法出国又想低价拥有海外奢侈品的消费者青睐。一些不法经营者以代购为名,通过造假海外销售小票、将商品掉包、将国产高仿品伪装成大牌正品进行销售,牟取暴利。
广东高院称,网购售假刑案犯罪主体多为80、90后,逐步形成了制售产业链。年轻人往往有谙熟网络操作技术的优势,把网络售假当创业良机。犯罪模式由单一性售假变为制售一条龙,一些小作坊、小企业或主动联系网店经营者或通过一级、二级批发商销售给网店经营者,逐步形成了网下造假—批发—分销—网点销售—快递运输的产业链条。
该院建议,应严格网络销售准入和管理体系、加强对网络平台运营商管理,提高网络经营者准入门槛,一旦有售假行为即列入“失信黑名单”。构建网络投诉举报中心,建立针对网上违法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平台,便于消费者及时维权,提高打假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