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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备案资料采集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10-07-27 00:00:00 来源 : 金站网 浏览次数 : 关于备案资料采集标准的公告

                                                  作者:金站网         来源:金站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促进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向网站主办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网站备案服务,提高网站备案工作效率,工信部完成了对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改造,并将于2010年7月26号正式启用新备案系统www.miitbeian.gov.cn接收新的备案。现将有关备案事项通告如下:

一、首次报备的主体单位(之前没有在工信部提交过备案的),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1、主办单位是公司或企业组织,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上法人的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原件扫描件,必须都是原件的扫描件,即必须看见证件上面的红章。(复印件扫描后加盖红章不可用)

       2、主办单位是个人的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原件扫描件。

       3、照片采集标准:(公司或个人主办单位均需采集)
             跟据《关于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拍照背景》 ,必须提供网站负责人一张照片分辨率1024X768以上,用相机拍摄,要拍摄腰以上所有部位(需要双臂自然下放,类似证件照)室内拍摄,打光均匀,成像清晰,尽量不要穿蓝紫色的衣服。背景为纯色,如果是从以前照片抠图,请注意处理好人物边缘细节。

      4、网站负责人还必须填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和信息安全管理协议,并都要求加盖单位的公章,字迹清晰,填写完备。

      5、提供的备案信息一定要真实准确,电话必须保证是是畅通的,能联系到负责人的。接入商会核对备案的电话号码、手机、地址的真实性,随时进行抽查,发现资料不正确会马上取消接入。

二、修改主体关键信息中任意一项都需要提供以上的所有资料。
        主体关键信息包括:主办单位或主办人全称,主办单位性质,主办单位证件类型,主办单位证件号码,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证件类型,负责人证件号码。 

       以上资料经接入商核实无误后,再提交至工信部审核,若工信部审核通过,则会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备案号。

三、注册域名所需资料(.中国\ .cn \ .网络\ .公司)
       1、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上红章

       2、域名注册联系人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