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亿万律师事务所2026-07-10
专业解答:是的。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相较于以往需达到破产条件的严苛标准,现行法律大幅降低了触发门槛,只要公司客观上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股东即可能丧失认缴期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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