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省针对亟待解决的问题,正在研究制定《“绿岛”项目入库筛选原则》和《“绿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类、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类等五类《“绿岛”项目技术指南》以及《“绿岛”典型项目汇编》,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全省“绿岛”项目建设。虽然成效明显,但“绿岛”项目是一个新生事物,推进过程中较大难题是厘清排污责任。按照《环保法》,单个企业须做到达标排放,“绿岛”项目投用后,突破了单个企业达标排放、依证排污的政策约束,不少企业将污染物集中排给了“绿岛”,如果“绿岛”出现超标排放,该怎么办?绿岛模式着重城市建设过程中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山东危废活性炭绿岛模式设计单位
配套激励政策。协调金融机构给予“绿岛”项目建设主体低息借款,对符合绿色金融奖补政策的,给予借款贴息等支持;将“绿岛”项目纳入项目环评“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排污总量指标,做到快批快办;对建成并符合条件的“绿岛”项目,纳入环保信任保护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绿岛”项目奖补办法,对工业和服务业“绿岛”项目、农业“绿岛”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环保设施投资总额的20%、40%直接给予奖补,切实缓解“绿岛”项目建设的投资压力。山东危废活性炭绿岛模式设计单位绿岛模式致力于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平衡。
农业“绿岛”如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水产智能化养殖尾水净化处置项目,采用三级净化工艺,水产养殖户的尾水可通过管道或生态排水沟渠导入净化区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养殖尾水还能循环使用,有效解决了320余家水产养殖户、总面积达4500亩的尾水净化问题,养殖尾水固体悬浮物、总氮和总磷去除率分别达95%、80%和80%,出水水质可达地表水三类标准以上。据估算,以1万亩、水深1米为例,每年可削减氨氮2.04吨、CODcr(化学需氧量)134吨、总氮19.25吨、总磷1.89吨。
对于溶剂集中回收处置,栾志强认为是发展较好且效益较好的“绿岛”模式, 近年来在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山东省都建设了一批规模较大,效益非常好的相关项目。实践表明,“绿岛”建设在污染治理中发挥了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建设和推广过程中也会带来更多的命题。这既考验着项目开发者的格局眼光,也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项目开发者而言,庄志鹏建议,“绿岛”项目选择要进行评估和前期调研,做好必要性分析,核算清楚污染减排、总投资、运维三个重要方面。其次,要避开“杂乱无章”。他解释:“园区内企业产品、行业很杂的要慎重;园区内企业管理混乱的要慎重;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相关手续的不能做;所在地方相关部门有无相关政策、文件的支持。”对于具体运营,庄志鹏表示,如果是投资方自己运营,重点考虑专业性能否满足要求;如果是投资方与第三方单位联合运营,要考虑好责权划分;如果第三方单独运营,要重点考虑资金保障与日常管理问题。绿岛模式强调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提高了环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近年来,“绿岛”项目建设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对我国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同促进作用愈加凸显,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新基建”逐渐走进大众视野,同时催生新一轮的环境治理市场需求。国家印发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中均明确提出支持“绿岛”项目建设。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革新委等15个部门日前印发的《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要求推进涉VOCs产业集群治理提升,加快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所称“绿岛”是指由government、企业或社会多元主体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理念投资建设可供多个排污单位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规范管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片区)。绿岛模式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人民大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山东危废活性炭绿岛模式设计单位
在绿岛模式的指导下,我们加强了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研究。山东危废活性炭绿岛模式设计单位
经验启示:一、标准化助力成果推广。总结、提炼建设工作形成的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实现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化。二、特色化助力降本增效。聚焦地方特色,提升中小微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引入第三方国资企业,统一建设并运维的工作模式,实现工程有保障、企业得实惠、government强监管的三赢局面。三、智能化提升再生能力。大力推动头部企业开展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升级智能一体化控制系统,发挥示范作用。鼓励实施技术改造,建立仓储车间,提升活性炭再生能力。山东危废活性炭绿岛模式设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