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的基本概念GMP是《优良药品生产标准》的英文GoodmanufacturePracticeforDrugs的简称,我国制定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是在药品生产全过程中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保证生产优良药品的一整套科学管理方法和实施措施.实施GMP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用者能得到优良的药品,但又不是但但通过较终的检验来达到的,而是在药品生产的全过程实施科学的全程管理和严密的监控来获得预期质量的药品.因此GMP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收进原料开始一直到制造、包装、贴标签、出厂等各项生产步骤和操作都制订出明确的准则和管理方法,同时通来严密的生产过程管理与质量管理来对上述各个环节实施正确的检查、监控和记录.中国《GMP》的发展与历史1988年8月卫生部公布了我国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规范,由于内容比较原则,因此1989年—1990年卫生部组织有关人员起草《实施细则》,1991年决定根据《规范》和《细则》的内容重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已于1993年2月16日颁布.在以后的实践中逐步进行了修改,先后出版了(98)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1999/6/18)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励康GMP 车间通过温湿度准确调控,营造适宜生产环境。福建食品加工车间设计公司
区)的内表面和地面应平整光滑、耐冲击、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14、生产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应便于生产操作.15、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配液间、抗原制备间的布局和面积应与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相适应;其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条件相适应.16、物料进入洁净室(区)前应进行清洁或消毒处理.17、洁净室(区)和厂房内的照度应与生产要求相适应,厂房内应有应急照明设施.18、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应净化,洁净室(区)的洁净度级别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19、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按规定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20、应动态监测百级净化区内空气中的微生物数量.21、洁净室(区)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22、空气净化系统应按规定清洁、维修、保养并作记录.23、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等公用设施的安装应合理、易于清洁.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应密封.韶关医疗器械GMP车间工程压差表实时指示过滤器两侧压差,及时提醒更换确保净化效果。
GMP车间设计装修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布置合理、紧凑.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工序和工作室.二、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空气洁净度高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靠近洁净区人口处宜布置空气洁净度等级较低的工作室.三、净化工程内要求空气洁净度高的工序应布置在上风侧,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靠近回风口位置.四、净化工程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
对于检验所需的各种检定菌应建立保存、传代、使用、销毁的操作规程及记录,检定菌应标识菌种名称、编号、代次、传代日期、传代操作人,并按条件贮存.在实际工作中,在使用这些实验用品时,要注意其外观性状(颜色、澄清度)的符合性,瓶签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配制方法的正确性,存储装置和环境的正确性、符合性,有效期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毒有害(剧毒、易爆、强氧化、强腐蚀)试剂、试药、试液的存储、保管、使用的符合性,标准溶液、标准滴定液配制方法和标化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除另有规定外(指标准的各论中详细标明的方法或指定的参考方法),在用国家局颁布的药品标准检验中所用到的标准滴定液必须以《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配制、标化.用于配制标准滴定液的溶质应采用分析纯以上级别的化学试剂,用于标定标准滴定液的基准物应为具备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标准物质证书的基准试剂或标准物质.当配制的标准滴定液按规定的方法不必标定时,用于配制标准滴定液的溶质应采用具备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标准物质证书的基准试剂或标准物质,称样和溶解稀释必须精密、准确.规范的文件记录,如实反映 GMP 车间生产全过程。
检验操作应规范,检验记录应有可追溯性,检验结果超标应进行调查,应有物料和产品的留样,应对检验相关的物品规范管理等具体要求.新版GMP第二百一十七条是在98版规范第七十四条基础上的完善条款,提出了企业应根据检验内容、工作量和获取检验结果的时间要求,来配置适当的实验室的管理原则.制药企业应从其规模大小以及实验室承担的工作量,合理设置机构(如考虑车间化验室设置的必要性)、配置资源.另外,企业一般不得进行委托检验,确需委托检验的,需按第十一章中委托检验部分的规定办理,还应当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另外,新版GMP还对质量控制负责人提出了任职资格要求,同时明确其可以管理同一企业的一个或多个实验室(见第二百一十八条),也明确了从事质量检测工作人员的低学历资质要求(见第二百一十九条),对二者均强调了要经过实践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从事工作.具体实施时,质量控制负责人的资质和质量控制检验人员的资质可以一致或更高一些,但至少满足“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过与所从事的检验操作相关的实践培训且通过考核”这项强制性要求.具体到检验人员(含质量控制负责人)是否只要经过公司内部的岗位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就能上岗.进入 GMP 车间的人员需经严格培训,熟知并遵守各项规定。茂名医疗器械GMP车间装修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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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生产人员所进行的中间控制),其检验方法可以用代替方法检验,(如含量测定方法与终成品检测方法可以不同),但必须经过方法学验证,检验应当有记录.针对本条中“应当对实验室容量分析用玻璃仪器、试剂、试液、对照品以及培养基进行质量检查”这项要求,企业可以制定相关的SOP,明确简单的指标,如玻璃器皿应有计量器具制造的认证,刻度线清晰,无气泡、沙眼等;试剂应查看标签上的标识内容等;试剂、试液要确认生产厂家的资质,检查外观、标示、性状、生产批号等无异常;标准品要确认来源的合法性及使用效期,不太稳定的标准品必要时还要做纯度检查.这些都应在SOP的规定下实施.本条还对检验用实验动物的标识、使用前检查、饲养和管理,以及使用历史的记录,均提出了相关要求.新版GMP引入了检验结果超标管理的概念,进一步完善了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第二百二十四条).检验结果超标即指检验结果超出了法定标准及企业内控标准的所有情形.超标的检验结果不一定意味着样品检验不合格.首先,企业应建立检验结果超标调查的操作规程.按规程进行实验室调查,确认有无实验室偏差,如果不是实验室偏差,应组织富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相关组织生产的过程进行调查.福建食品加工车间设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