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持续打造专业、贴心的法律服务品牌。我们的目标不仅是为客户解决当前的婚姻纠纷,更是希望通过专业的法律指导,帮助客户在婚姻关系中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无论是婚前的财产规划,还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权利维护,亦或是婚姻解体时的权益保障,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都是您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我们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的家庭幸福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让婚姻家事法律难题在我们的协助下迎刃而解,开启家庭法治保障的新篇章。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潜江家庭纠纷诉讼服务
婚姻的成立与效力结婚条件 :男女双方需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且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此外,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婚姻无效的情形 :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可撤销的情形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江汉区婚姻家事清偿服务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前协议可以防止财产归属纠纷:婚前财产混同引发的争议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很容易混同。例如,婚前一方有一套房产用于出租,婚后将租金收入与夫妻共同账户的资金混合使用。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当离婚时,可能会出现另一方主张对这部分租金收益进行分割的情况。而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明确婚前房产的租金等收益仍归属于房产所有方,避免因财产混同导致的归属不清。婚后财产增值部分的纠纷对于婚前一方持有的投资等资产,婚后其价值可能会因市场因素大幅增值。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离婚时双方可能会就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分歧。通过婚前财产协议,夫妻可以约定婚前投资等资产的增值部分归属于原所有方或者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有效预防此类纠纷。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财产形态转变情况婚前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转变,比如将婚前存款用于购房、婚前股权在婚后变现为现金等,只要能证实资金或股权源于婚前,就不会改变其婚前财产的属性。特殊情况婚前按揭房产 :婚前一方按揭购买的房产,其在婚前已支付的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通常认定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则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划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需要进行补偿。知识产权收益 :一方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婚前已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该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利用需双方共同参与或借助婚后资源,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硚口区婚姻纠纷咨询服务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潜江家庭纠纷诉讼服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债务问题也是婚姻家事中的常见难题。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常常引发争议。根据法律规定,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属于共同债务。反之,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未得到另一方追认,则为个人债务。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迅速理清债务性质,为客户避免不必要的债务纠纷,守护家庭财产安全。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潜江家庭纠纷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