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指导原则中使用的术语亚硝胺是指N‑亚硝胺。4.本指南适用于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的申请人。本指南还适用于向CDER提交含有化学合成片段产品的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的申请人、拟议药品的赞助商、药品主文件(DMF)持有人以及未获批准申请的上市产品制造商(例如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Act)第503B节(21 USC 353b) 由外包设施配制的药品和受《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05G节(21 USC 355h) 约束的药品(即非 (OTC)专论药品))。本指南还适用于与 API 或药品制造商合作的合同制造商。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平台可开展药物以及中间体的化学合成、药物分析、药物模拟设计和药物分子筛选等工作。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指南中文
使用附录C中描述的方法,制造商或申请人可以确保亚硝胺杂质的总含量不会超过 ICH M7(R2)3中规定的1:100000可接受的ai症风险。通常,需要具有适当定量限(LOQ)的灵敏分析方法来测试药品是否符合亚硝胺杂质推荐的AI限值。根据ICH Q2(R1)行业分析程序验证指南:检测限和定量限应与杂质必须控制的水平相称。LOQ应基于这些原则进行科学论证。FDA与本指导原则有关的亚硝胺指南网页中例举了推荐用于检测几种不同原料药和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的经过验证的分析测试方法的示例。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指南中文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大中型仪器设备900余台(套),设备总投资近1亿元。
回收的材料在重新使用前应符合适当的标准。如果材料回收外包给第三方承包商,API制造商应审核承包商对清洁程序和其他控制措施的验证。API制造商应遵循ICH Q7中的建议,以防止与亚硝胺或亚硝胺前体交叉污染。API生产企业还应与供应商核实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采购材料是否回收。API制造商应注意,API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饮用水可能含有低水平的亚硝酸盐,甚至是环境来源的亚硝胺。因此,为了避免原料药中的亚硝胺杂质含量不可接受,API制造商应分析水中的亚硝酸盐和亚硝胺含量,并使用经过净化的水来去除不可接受的杂质。
显示了结构中含有二级胺官能团的API与亚硝酸盐在酸性条件下的是性反应。原料药中存在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的根本原因:FDA收集的信息表明,原料药中存在亚硝胺杂质的几个一般根本原因:导致亚硝胺形成的一般条件,在仲胺、叔胺、季胺和亚硝酸盐的存在下,酸性条件下是会形成亚硝胺的。在这些条件下,亚硝酸盐可能形成亚硝酸,亚硝酸可以与胺反应形成亚硝胺。如果在前体胺存在的情况下使用亚硝酸淬灭残留的叠氮化物(一种通常用于四唑环形成或将叠氮化物官能团引入分子的试剂),则形成亚硝胺的风险更大。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使命:创客户价值,助员工成长,谋民众安康!
如果要确认为检测某些类型药品或制剂中的亚硝胺杂质而开发和验证的方法是否适用于检测另一种药品或制剂中亚硝胺杂质的检测,该方法需要进行验证。为了反映相关信息的演变和高度技术性,FDA将在亚硝胺指导网页上提供与本指南和RAIL指南相关的亚硝胺杂质安全测试方法的某些较新信息。制造商和申请人应参考亚硝胺指导网页,了解FDA推荐的AI限值。如果申请人正在考察一个没有FDA建议的AI限值或与FDA建议的AI限值不同的杂质,申请人应咨询FDA的法规和指南,以确定适当的提交方式。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项目按照公共性、通用性和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指南中文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开展新药配方开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包材相容性研究等多项技术开发服务。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指南中文
在根据《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704(a)(1)条进行的检查期间,或在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提前要求或代替《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案”第704(b)(4)条所述的检查时,必须提供证明符合CGMP要求的相关记录和其他信息供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当测试显示药品中的亚硝胺杂质超过FDA推荐的AI限值时。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还应准备向FDA提供测试结果和根本原因分析。此外,如果考虑采用超过FDA建议的AI限时,非批准申请对象的OTC专论药物和其他上市产品的制造商应通过上述邮箱联系FDA。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指南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