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存在亚硝胺杂质的风险时,进行确认性测试。由于亚硝胺的理化性质(低分子量、一些挥发性和高毒性),亚硝胺分析测试方法需要具有特异性、出色的色谱分离和高度灵敏的检测能力。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为防止或减少原料药和药品中的亚硝胺杂质而实施的变更。这包括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314.420(c)条提交任何药品主文件(DMF)修正案,以及根据《美国法典》第21章第314.70、314.97和601.12条的要求对已批准的申请进行更改,以及根据第21章《美国联邦法》第314.60和314.96条对未决申请进行更改。研究院拥有各类仪器设备80余台,可开展药物剂型的设计与改进、药物代谢、药物制剂的配方与工艺研究工作。重庆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
用于计算亚硝胺AI限值的MDD通常是药品标签中说明的MDD。如果无法使用本节所述的方法确定AI限值,FDA建议使用26.5 ng/天作为AI限值。FDA推荐的AI限值是对应于单个亚硝胺杂质的,只适用于药品含有单一亚硝胺的情况。FDA建议,当发现一种以上的亚硝胺时,亚硝胺的总限量不应超过药品中毒性较强亚硝胺推荐的AI限量。FDA还认识到,如果个别亚硝胺的AI限值差异很大,那么将总亚硝胺限值建立在毒性较强亚硝胺限值上可能不切实际,另一种方法可能是合适的。当药品中存在多种亚硝胺杂质(例如,小分子亚硝胺和NDSRI)时,可以使用另一种灵活的AI限值方法来制定规范。重庆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每年为超500家医药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淄博医药企业实现全覆盖)。
如果亚硝胺杂质水平高于AI限值的药品批次已经在销售中,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联系相关机构。此外,如果测试表明任何一批销售的药品不符合相关申请中规定的规格,包括亚硝胺杂质的规格,持有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的申请人必须按照《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314.81(b)(1)条的规定提交现场警报报告。同样,持有生物制品许可证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按照《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600.14条的规定报告生物制品偏差。研究新药申请赞助商应了解原料药和药品中潜在的亚硝胺杂质,以便在提交NDA或生物制剂许可证申请之前加以解决,并在整个产品开发过程中考虑本节所述的建议。
一般来说,任何发现亚硝胺杂质含量高于FDA推荐的AI限值的药品批次都不应被制造商放行,并可能需要从市场上撤回,因为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法案)第501条,这些药品可能被视为掺假,例如,如果它们没有按照CGMP进行制造、加工、包装或保存。如下文进一步讨论的,FDA在必要时可以行使执法自由裁量权,以防止或缓解药物短缺。当测试发现亚硝胺水平不超过AI限值10%时,请参阅第V.A.节,了解FDA的建议。在某些情况下,与第V.C.节所述的情况一致,制造商或申请人可能会提供科学合理的理由,以制定不同于FDA推荐的AI限值。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领域:生物医药、健康医疗、功能食品开发及相关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等。
仲胺、叔胺和季胺以及亚硝酸盐也可称为亚硝胺前体。在本指南中,原材料是一个通用术语,用于指用于生产中间体或原料药的起始材料、试剂和溶剂。供应商提供的含亚硝胺杂质的原材料:当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含有亚硝胺或前体时,可能会引入亚硝胺杂质。原子能机构观察到供应商来源材料中亚硝胺杂质的以下根本原因:在运输溶剂的储存容器之间转移杂质时,在新鲜溶剂(邻二甲苯、甲苯和二氯甲烷)中发现了亚硝胺。亚硝酸钠是某些起始材料(如叠氮化钠)中的已知杂质,可能存在并在酸性条件下与胺反应形成亚硝胺。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严格遵守“合规公正,专业高效,技术诚信”的服务原则。重庆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180余人的专职技术服务与研发团队,其中硕士学位以上人员65%以上。重庆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
风险评估应包括与API制造商合作,以帮助识别API合成条件或API制造商的其他工艺条件,这些条件会使药品面临亚硝胺杂质的风险。风险评估还应包括对可能在药品制造或储存过程中引入亚硝胺形成风险的任何途径(例如降解和亚硝胺前体杂质,如二甲胺或其他仲胺前体)的评估。如果适当的风险评估确定不存在亚硝胺杂质的可能性,则不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如果确定药品中存在亚硝胺风险,应使用灵敏且经过适当验证的方法对批次进行确认性测试。如果检测到亚硝胺杂质,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调查根本原因,并对制造过程进行更改,以防止或减少亚硝胺的杂质,从而确保亚硝胺水平保持在相应的推荐AI限值内。重庆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