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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药物制剂研究实验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9日

制备包衣液时,除了包衣材料,一般还需加入溶剂(分散介质)、增塑剂、致孔剂、抗粘剂、着色剂、稳定剂等辅料,这些辅料应根据包衣材料的特性进行选择,以保证包衣制品具有良好的渗透性和机械性能。骨架技术指的是药物和惰性固体骨架材料通过压制或融合等工艺制成片状、小粒或其他形式的制剂,常见的是骨架片。根据骨架材料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亲水凝胶骨架、生物可降解骨架和不可溶骨架。其中,亲水凝胶骨架和生物可降解骨架属于可降解骨架,亲水凝胶骨架片的特点是材料在接触水或胃肠液时膨胀形成凝胶屏障,从而控制药物释放,其机理包括凝胶层扩散和凝胶的溶解。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开展新药配方开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包材相容性研究等多项技术开发服务。新疆药物制剂研究实验

在研制新产品之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过程控制方法是否与已上市的产品一致:起始原料、试剂和溶剂来源及质量。如果不一致,需要进行质量研究,包括杂质分析和稳定性研究,以确定对终产品(原料药)质量的影响。如果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制备工艺不同,应按照《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的工艺研究。此外,在准备申请生产已有国家标准的原料药时,还需考虑以下方面:工艺路线与工艺条件的选择依据。由于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的不同,原料药中可能会含有不同种类和水平的有关物质和残留溶剂。广东基础药物制剂研究所研究院以项目为中心整合各研究院高校相关的技术力量,为项目研发和重大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持。

同样,这也不能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但可能会导致质量控制项目及其限度等的改变。这可以认为研发的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具有“等同”的质量。在研究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时,产品的质量必须与已上市的产品“一致”或“等同”,这是前提条件。基于这个前提,可以预测研发的产品与已上市的产品在临床方面的一致性。例如,口服固体制剂通常需要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来验证,而注射剂则通常无需进行临床验证。如果难以确定研发产品和已上市产品的质量是否“一致”或“等同”,需要对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慎分析。

如果原始生产厂商生产的药品已经在中国上市,通常会选择原始厂商的产品作为参比制剂。如果无法获得原始厂商的产品,可以考虑选择研究基础良好、临床应用大量的非原发厂商的产品作为参比制剂。也可以对不同厂家生产的相同品种产品进行质量对比,优先选择质量更好的产品作为参比制剂。仿制品应该根据仿制的品种而非标准:已经存在的国家药品标准的研究目标是实现与已经上市产品的临床一致性,即研发的产品疗效与已经上市的产品相等,同时产品的安全性不低于已经上市的产品。不同研发单位实现这个目标的药学基础可能不同,导致可能采用不同的原料制备工艺和药剂制备工艺。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先后为新华制药、瑞阳制药、东岳集团等500余家企业提供服务。

对于建立的体外释放度检测方法,若能结合体内研究结果建立内外在相关性,那么体外释放度检测不只作为产品质量控制指标,还可在一定程度上预测产品在体内的行为。缓释制剂的释放行为受诸多因素影响,如药物特性(如溶解度、晶型、颗粒度、用量等)、辅料(如种类、用量等)以及制剂生产工艺过程等。因此,释放度检测方法需要具有一定的区分能力,以区分可能影响不同产品的体内释放和生物利用度的不同因素,如生产中关键参数的改变(如关键辅料用量的控制释放行为等)。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市级基因毒性杂质研究工程实验室、市级医(药)用材料相容性研究实验室等。北京化学药物制剂研究所

研究院围绕“分析检测—研究开发—中试优化—临床研究—报审注册—OEM”的药物创新技术研发与服务链。新疆药物制剂研究实验

一些药品注册申请人在开发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时,有时会忽略自身产品的特点,无视系统、完整的质量控制研究,包括验证性工作,也不想根据自身产品的特性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标准,而是盲目照搬国家标准,导致产品质量无法得到很好的控制。他们会不加分析地减免非临床试验和临床试验工作,对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减免非临床试验和临床试验问题缺乏深入理解。因此不能够根据产品评价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验证。由于无法获得已上市产品的原料药制备工艺、制剂工艺等详细信息,研发创新药品的物质基础和产品质量难以与已上市的产品保持一致,此时缺乏对桥接已上市产品相关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常常留下一定风险。新疆药物制剂研究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