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研发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时,若原材料的制备工艺和药剂与已上市的产品相同,理论上两者的物质基础应该是一致的。因此,质量控制的研究可适当简化,重点是检测研发产品和已上市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以确保其相当。若需要研发产品的质量控制,需分析是否需要在国家药品标准的基础上自行拟定注册标准。若原材料的制备工艺和药剂不一致,则会导致物质基础不一致,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包括有关物质、残留溶剂的种类和水平不同,晶型、结晶水/结晶溶剂不同,辅料的种类和用量不同等。研究院开展技术研发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人才培育与汇聚、科技交流与合作、校地校企共建等工作。济南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服务
药物研究和开发的基础在于原料药的制备。原料药制备是药物研发的起始阶段。制备出符合要求的原料药对于药物研发过程中的药理毒理研究、制剂研究、临床研究至关重要,同时也为质量研究提供了详细的信息。通过对工艺全过程的控制,能够保证生产工艺的稳定、可行,从而为上市药品的生产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料药。本指导原则遵循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要求,秉承药物研发规律,并借鉴国外指导原则的理念和经验,结合国内药物研发的实际情况,并考虑药品评价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而制订的。目的是通过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要求,分析原料药制备研究中存在的具体技术问题。济南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服务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本着“开放、联合、竞争”的原则,与各高校、科研机构、大型药企开展密切交流。
如果国家药品标准不适用于产品的研制,则需要根据质量控制研究的相关结果,按照《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制订的规化过程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等一般原则,建立研制产品的注册标准。与国家药品标准相比,研制产品的拟定注册标准可以在项目设置、检测方法和限度方面有所不同。对于项目设置,根据产品特点和质量控制的需要,可以增加检测项目。例如,在原料药的合成过程中,如果使用了一类有机溶剂,则其残留量应纳入标准。对于国家标准中未包含的相关物质,一般应增加到标准中。
研制局部疗效制剂时,如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完全一致,一般可不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但若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需进行人体药效学研究、体外释放或局部吸收试验等,证明该差异不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才可只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而不进行临床研究。若难以证明工艺之间的差异不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则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以及临床研究。该要求已在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有所说明,且“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概念是我国仿制药概念的扩展延伸。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每年为超500家医药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淄博医药企业实现全覆盖)。
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中载明登记号、化学原料药名称、注册标准编号、化学原料药有效期、生产企业、生产地址、通知书有效期等信息。化学原料药批准通知书有效期为5年,自批准之日起算。对于化学原料药补充申请,审评通过的,发给化学原料药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载明登记号、原通知书编号、化学原料药名称、注册标准编号、申请内容、审批结论、生产企业、生产地址等信息。化学原料药再注册,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由属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再注册,境外生产化学原料药由药审中心开展再注册。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实现实验全流程可追溯、实验数据自动抓取、客户在线服务。济南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服务
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可开展多肽和蛋白药物的基因克隆与表达研究、蛋白质化学修饰等研究工作。济南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服务
(三)整理装订要求:1.申报资料袋封面(见附1)1.1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事项、注册分类、药品名称、本袋为第X套第X袋(每套共X袋)、原件/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注册代理机构名称等。1.2多规格的品种为同一册申报资料时,申报资料袋封面,需显示多规格(同一封面)。2.申报资料项目封面(见附2)2.1 每项资料加“封面”,每项资料封面上注明:药品名称、资料项目编号、资料项目名称、申请人/注册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济南化学原料药再注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