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质量研究中心:1、中心概况:本中心是研究院下属的专业从事原料药、制剂等药物质量研究的单独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2017年获得国家CNAS实验室认可和CMA认证资质。本中心拥有600MHz核磁共振仪、LC-MS/MS、GC-MS/MS、ICP-AES等多种优良分析仪器。专业技术人员10余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占80%以上,可从事化药、中药、多肽、生物制药等的原料药及制剂的药物质量研究。2、服务内容:本中心可提供满足数据合规性要求的质量研究及注册申报等服务,能够针对不同类型药物提供方法开发、方法验证、样品检测、质量标准制定等解决方案。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高校联盟技术支持团队:主要依托驻淄博的9所高校研究院为纽带。北京酶结构确证单位
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提供以下服务:(1)配备专业技术团队为药品研发、生产企业提供口服固体制剂中试服务,解决从小试到工业化放大生产关键工艺参数确定的关键技术,可提供符合国内外法规要求注册申报资料,规范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保障全过程数据可靠合规,满足现场核查要求;(2)为制药设备厂家提供新机型试验及展示推广服务,收集使用方反馈的改进意见,推动制药设备改进升级;(3)为口服固体制剂智能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商提供试验及展示推广服务,同时进一步解决智能信息管理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兼容性、审计追踪等系统性关键技术问题。淄博酶结构确证单位研究院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目前40余人,主要负责生物医药各技术单元的管理与运营,并对外提供技术服务。
对于申报上市的产品,申请人在研发中,应进行亚硝胺类杂质的风险评估,对明确有亚硝胺类杂质潜在风险的品种应进行充分的研究,在申报资料的相应章节提交亚硝胺类杂质的研究资料及检测结果,同时应注意用于研究的样品的批次、批量必须具有性以及科学依据。对于已上市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也应主动对于亚硝胺类杂质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若存在潜在的亚硝胺类杂质产生风险,可参照本指导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研究,根据研究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或较小化患者亚硝胺类杂质的暴露。
已发现的回收物料被亚硝胺污染的实例包括邻二甲苯、氯化三丁基锡(用作叠氮化三丁基锡的来源)、N,N-二甲基甲酰胺(DMF)。在同一生产线生产不同的品种,交叉污染也可能成为引入亚硝胺类杂质的潜在原因。降解产生风险:某些药物本身会降解产生亚硝胺类杂质,如雷尼替丁在高温下会产生亚硝胺类杂质。控制策略:基本控制理念由于亚硝胺类杂质在人体中可接受限度较小,微量杂质的检测和控制难度大。因此对于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应采取避免为主,控制为辅的策略。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19年,被山东省认定为首批新型研发机构。
主要变更:对实验室研发活动可能有潜在的重大影响,并需要主要的开发工作(如:对比试验和再验证等)以确定变更的合理性。次要变更:对实验室研发活动不大可能产生影响,亦不会使检测方法发生漂移,因而无需主要的开发工作便可批准执行的变更。药品研发实验室中变更控制的主要对象有:政策、法规变更;组织管理和人员变更;仪器设备变更;材料及服务供应商变更;检测标准和方法变更;实验室设施和支持系统变更;计算机软件和系统的变更;分包方变更;文件变更;记录档案管理的变更;场所的变更等。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山东省科技发展计划等省部级以上项目35项。北京合成多肽结构确证机构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高层次人才研发团队主要围绕选定项目进行产业化开发、孵化并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北京酶结构确证单位
报告结果条款要求当质量控制结果不完全满足检测方法要求且无法重新测试时,应在报告中以适当方式进行标注和说明。必要时,报告中应注明与后续检测相关的抽样信息。除上述修改之外,应用说明的部分条款修改或优化了措辞,调整了条款号。本次修订使应用说明更符合ISO/IEC 17025:2017版的变化和化学检测领域实验室认可现状,为化学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提供指导。我院被CNAS认可的检测对象有药品、纯化水和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药品能力范围包括鉴别、有关、含量测定等31项。北京酶结构确证单位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淄博高新区生物医药研究院),是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山东大学和当地药企共同建设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药物与健康产品技术创新研发和专业化孵化服务平台,成立于2012年12月,事业法人单位。被科技部认定为“****”,整合高校、地方优势资源,建设、运营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依托平台开展科学研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人员培训、展览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医药相关产品销售及技术研发,提升医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