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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收入+代扣代缴漏洞!某平台偷税被罚1600余万,企业这些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19

——税务稽查利剑之下,任何隐匿收入、逃避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浙江一家网络交易平台因偷税被重罚!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浙江嫲嫲嫲嫲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严厉处罚,总计罚款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

案件回顾:平台偷税被查处 

    2018年至2019年期间,浙江嫲嫲嫲嫲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嫲嫲嫲嫲团”网络交易平台,通过违法手段少缴税款。税务机关查实后,于2024年1月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偷税行为:追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98.93万元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处罚款910.50万元

同时,税务机关还辅导督促该公司雇佣的推广人员更正申报和补缴税费款及滞纳金。

违法手段剖析:两大雷区不容忽视

 1. 隐匿收入,虚假申报 

该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方式隐匿收入:

转移大额服务费:将本应计入公司收入的服务费通过特殊操作转移,不在公司账面体现,从而减少增值税计税依据。

虚假纳税申报:在纳税申报表中故意少报或不报部分收入,进行虚假申报。

违法操作流程示意:

正常流程:平台收入 → 进入公司账户 → 如实申报 → 缴纳增值税

违法流程:平台收入 → 转移隐匿 → 虚假申报 → 少缴税款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将本应属于自身的收入“隐藏”起来,逃避纳税义务。

2. 逃避代扣代缴义务 

在推广企业APP过程中,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向推广人员支付劳务报酬,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导致少缴税款472.75万元。

根据税法规定,支付方在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许多企业忽视这一义务,面临重大税务风险。

罚款计算:违法成本惊人

偷税部分罚款计算:

追缴增值税等税费款:297.29万元

加收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处以罚款:一般为偷税数额的50%至5倍

未代扣代缴罚款计算:

应扣未扣税款:472.75万元

处以罚款:910.50万元(约为税款的1.93倍)

两项合计处理处罚金额达到1609.43万元,远超原本应缴纳税款,违法成本巨大。

稽查手段: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那么,税务机关是如何发现这些违法行为的呢?

大数据分析:税务部门利用金税四期系统,对企业资金流、发票流等进行***分析。

银行账户监测:大额资金转移、个人账户收款等异常交易容易被识别。

对比分析:比对企业的申报收入与实际经营情况,发现异常差异。

线索核实:根据内部举报或关联案件线索,进行针对性调查。

企业合规建议:避免重蹈覆辙

 作为专业的财税公司,我们提醒广大企业主:

收入全额入账:所有经营收入必须全额入账,不得隐匿或转移。

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向个人支付款项时,必须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完善内控制度:建立规范的财务和税务管理制度,防范税务风险。

定期税务健康检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及时纠正问题。

税务监管越来越严格,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税务合规,切勿心存侥幸。如有税务合规问题,欢迎咨询专业机构。


案例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浙江嫲嫲嫲嫲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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