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星星阿姨”商标侵权案在餐饮界引发广关注。看似普通的商标纠纷,却隐藏着对企业品牌保护的深刻警示。作为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小编希望通过此案的分析,为广大企业敲响商标保护的警钟。一、案件回顾:认知品牌遭遇“李鬼” 月亮湾餐饮公司旗下的“星星阿姨”品牌经过十几年发展,已拥有近200家门店,是名副其实的餐饮界认知品牌。该公司持有“星星阿姨”系列商标的独用权,核定使用在餐厅、餐馆等餐饮服务上。
然而,云朵餐饮公司却在经营中使用与“星星阿姨”高度相似的标识,在外卖平台上使用“星星阿姨”“Xingxingaunt”进行宣传,并授权18家店铺使用相关标识。
尽管云朵公司辩称其使用源于法定代表人母亲“星星阿姨”的昵称,并主张早在2008年就有在先使用,但法院终认定侵权成立,判决云朵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50万元。二、案件焦点:为何“在先使用”抗辩失败?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了在先使用抗辩的条件:在商标注册前,他人已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并有一定影响的,注册商标独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
但本案中,云朵公司的抗辩未能获得法院支持,关键原因在于:
1.使用主体不一致:被诉侵权标识的使用主体是云朵公司,而非王某个人;
2.证据不足:未能证明早在2007年就开设了具体店铺并使用相关标识;
3.超出原范围:授权多地多家店铺使用,已超出“原使用范围”。三、案例启示:商标布局是企业发展的基石 从江西华谊知识产权的专业视角看,此案对企业商标保护有三大重要启示:
1.商标注册宜早不宜迟
企业创立之初就应当有商标保护意识,及时在相关类别上申请注册。等待品牌做大再做保护的思维极其危险——到那时,可能已被他人抢注,维护权益成本将大幅增加。
2.在先使用抗辩条件苛刻
法律虽然保护有一定影响的在先使用商标,但条件严格:必须提供充分证据,且只能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企业想依靠在先使用来保护自身品牌,风险极高。
3.全方面布局才是王道
商标保护不应只限于关键类别,还应考虑相关延伸类别,构筑全方面的商标保护体系。同时,要注意保留商标使用证据,为可能的维护权益做好准备。四、行动指南:企业商标保护三步走 基于此案教训,江西华谊知识产权建议企业采取以下行动:
1.及时注册:品牌创立前就进行商标查询和注册,确保权利基础稳固;
2.监控市场:定期进行商标监测,及时发现侵权行为;
3.寻求专业支持:与专业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制定全方面的商标保护策略。
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品牌价值的法律载体。提前布局商标保护,就是为企业未来发展筑牢根基。别让多年的经营心血,因一时的疏忽而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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