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备案主体
包括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主体。个体工商户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此外,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境内公司、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暂时无需备案受益所有人。
二、受益所有人的定义
受益所有人是指Z终拥有或者实际控制备案主体,或者享有备案主体Z终收益的自然人。
三、受益所有人的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人为备案主体的受益所有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Z终拥有备案主体 25% 以上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虽未满足上述标准,但Z终享有备案主体 25% 以上收益权、表决权;虽未满足第yi项标准,但单独或者联合对备案主体进行实际控制。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应当将备案主体中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人员视为受益所有人进行备案。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应当将法定代表人视为受益所有人进行备案。
四、备案时间
1、新设立公司:备案主体在设立登记时,应当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无法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办理设立登记的,可以现场办理,并在设立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发生变化,或者不再符合承诺免报条件的,应当自发生变化或者不符合承诺免报条件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2、存量公司:存量公司应于2025年11月之前完成受益所有人备案。
五、备案内容
备案主体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时,应当填报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经常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受益所有权关系类型以及形成日期、终止日期(如有)等信息。根据不同情形,还需填报持有股权、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比例,收益权、表决权的比例或实际控制的方式。
受益所有人备案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市场秩序、金融秩序,预防和遏制洗钱、恐bu主义融资活动。同时,该制度也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能够更加清晰明确地反映公司等主体的股权结构及Z终控制、受益情况,增强经营主体之间的信息对称和互信,提升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上海洪琛企业登记代理有限公司对于受益所有人备案的流程非常有经验,欢迎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