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式注销”彻底凉了!
国家重拳出击,企业想通过注销“金蝉脱壳”的时代结束了!
2025年2月10日,《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税务、人社等多部门亮剑,专zhi企业“假注销、真逃债”的歪心思!
老板们注意:注销不是终点,税务稽查可能追到“棺材板”!
1. 恶意转移财产注销
通过变更法人、股东、注册资本后火速注销,转移资产逃避债务?
新规第二十条明确: 一经查实,登记机关直接撤销注销,还可能追究股东连带责任!
2. 虚假申报清税证明
黑龙江某公司偷税500万后注销,结果被税务局强制恢复登记+补税+罚款!
大数据风险扫描已上线: 税务注销前自动筛查异常,问题企业直接移交稽查!
3. 注册资本“注水”
注册资本10亿但实缴为0?认缴期限设100年?
登记机关将重点审查: 不合理认缴期限、巨额注册资本需提供合理性证明,否则不予登记!
4. 中介“代操作”造假
黑中介伪造签名、编造清算报告?
新规明确: 代理机构提交虚假材料,比较高可吊销营业执照,责任人列入黑名单!
5. 僵尸企业“躺平”
被吊销执照满3年不注销?
强制注销+另册管理: zheng府直接“代位注销”,股东丧失财产分配权!
案例1: 福州某公司注销后,因隐瞒527万拆迁补偿款未纳税,法人被勒令15天内补税+滞纳金!
案例2: 加油站注销后仍虚开发票,稽查局追罚727万,股东个人财产被强制执行!
案例3: 上海某企业“简易注销”后,因社保欠缴被员工集体仲裁,股东自掏腰包赔付120万!
血泪教训:
“注销≠安全!税务可无限期追查偷税漏税,股东清算不彻底照样背锅!”
红线1:税务不清零,注销等于埋雷!
红线2:社保、债务未结清,注销后恐被“秋后算账”!
红线3:资料造假,比较高判刑3年!
1. 简易注销:
2. 即办注销:
3. 代位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