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质量是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构建以排污许可为*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的基础。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均明确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自查和常态化抽查工作。上海欧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团队结合今年本市的常态化抽查情况,梳理汇总了排污许可证常见问题供相关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参考,以期助力排污许可证进一步提质增效。本期介绍本市企业在填报排污许可证时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常见问题。
问题1:因个别污染物在不同标准中名称不同导致错误填报。
图1 《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部分)
正确案例:某企业废气排放口排放2-*酮,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25-2016)*高允许排放浓度50 mg/m³,*高允许排放速率5kg/h。
问题2:涂料、油墨制造行业内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错误。
部分涂料、油墨制造行业内企业在填报排污许可证时,大气污染物*执行本市《涂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81—2015)(以下简称本市涂料标准)或国家《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以下简称国家涂料标准)。
因《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部令 第17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本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2〕159 号)等明确,“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若国家新颁布更严格的排放要求,在地方标准完成修订前,应执行更严格的排放要求”。而国家涂料标准晚于本市涂料标准发布,因此,对于同一污染物,国家涂料标准中排放限值严于本市涂料标准的,或国家涂料标准相较于本市涂料标准多出的大气污染物,应暂按国家涂料标准的排放限值执行,待本市涂料标准修订后再执行其排放限值。按照上述原则,本市涂料、油墨制造行业内企业常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可参考下表选择。
正确案例:某企业废气排放口涉及排放乙酸酯类、总挥发性有机物、丙烯酸酯类和挥发性有机物,其中总挥发性有机物应执行国家涂料标准,乙酸酯类、丙烯酸酯类和挥发性有机物应执行本市涂料标准,*终许可证填报案例截图如下。
图3 排污许可证填报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