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又作了例外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现在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但财产形式多样化,除了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杨浦抚养权婚姻家事律所

根据物权法第1百零六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无善意取得情形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一方事先未经财产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小三),且事后该赠与行为未得到另一方的追认,属于无权处分,该赠与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利,故该赠与合同无效。第三者因该赠与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即使夫妻实行的是分别所有制,赠与人一方可以说自己赠与的是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但小编认为此种说法也不成立: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夫妻一方的婚外感情其行为本身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不受法律保护,这种赠与行为也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违背了社会的价值取向。如果司法对此予以认可、则裁判的价值取向显然是错误的。宝山房子划分婚姻家事律师网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对打印遗嘱也作了相应规定,即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婚姻家事误区、一方没有收入,离婚时就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是一种不公正的家庭观念所引起的对法律的误解。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和界定,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性权利,如无相反规定,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应当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实际生活中,有的婚姻当事人一方因需要照顾小孩,老人,没有工作,也没有实际参与财富的创造过程。但夫妻二人的分工,并不影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享有和处分。
所涉及的非诉讼咨询也很多,除了要给当事人明确的咨询意见外,有时还要同时出具文书,出的多的是离婚协议书、夫妻财产约定和遗嘱等。所涉案件的标的不等,但是大标的的也非常多,我记得有一个当事人来咨询时,因为他们家有100多亿的资产,我直接劝她回去再想想这个有着上百亿资产生育三个子女的婚姻是不是要想办法再维持下去。当有人要离婚的时候,他很坚决,就别劝了,听听原因,感同身受一下,然后支持就好了。当有人迷惑的时候,跟她聊聊,然后告诉她你的直觉,比如有的人你跟她聊完,你就知道她是不想离婚的,那你可以问问她是不是不想离,她们往往会说是,然后你介绍一些方法给他们就好了,能不能挽回只能看情况了,也许半年后她自己就想明白,不再纠结了。现在的婚姻家庭案件不再是早些年“分筷子”、“分煤球”那么简单;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要起诉离婚的,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的证据、出轨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通过充分证据说明两人感情破裂,根据是我国司法实践总结的经验,从事实上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姻基础,就是看婚姻关系建立时未婚男女双方的感情真实状况。应该从双方结合的方式、恋爱时间的长短、结婚的动机和目的等反映出来。由他人制作则为代书遗嘱,适用代书遗嘱的认定规则;宝山上门调解婚姻家事事务所
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时,双方应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杨浦抚养权婚姻家事律所
夫妻一方想离婚,单方面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不存在自动离婚。一种是双方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委托律师申请诉讼离婚(注意:诉讼离婚无需另一方同意)。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而通过律师诉讼离婚的,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为保护妇女权益,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该期间的诉讼离婚申请只能由女方提出。杨浦抚养权婚姻家事律所
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主要经营范围是商务服务,拥有一支专业技术团队和良好的市场口碑。公司业务涵盖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房屋、动拆迁法律服务,房产遗产法律服务,债权法律服务等,价格合理,品质有保证。公司从事商务服务多年,有着创新的设计、强大的技术,还有一批**的专业化的队伍,确保为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及服务。灏思瑞律所凭借创新的产品、专业的服务、众多的成功案例积累起来的声誉和口碑,让企业发展再上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