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解读:1、约定的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2、约定的范围:婚前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3、约定的时间:男女双方既可以在结婚之前就财产问题作出约定,也可以在结婚时或者婚后进行约定。4、约定的内容:男女双方可以约定的内容非常普遍,除约定财产归属外,还可以就财产的使用、管理、收益和处分等进行约定,也可以约定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割等等。5、约定的效力:具体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而言,夫妻就财产问题所作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对外而言,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只有告知交易相对人,才对该相对人发生法律约束力。相对人不知道该约定的,该约定对相对人不产生效力,该债务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制下的清偿原则进行偿还。公证遗嘱:即在公证机关见证之下形成的遗嘱。静安有名的婚姻家事咨询**

婚姻家事虽然属于传统诉讼业务,但是案件量在民事案件中一直占有很大的比重。很多律师不屑做的原因,一方面法律适用相对简单,目前涉及《婚姻法》和《继承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法律法规内容并不是很多。另一方面,也有人说是案件很简单,业务门槛低,没多少技术含量,普通民众的案件,大多是涉及房产、车辆、存款、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但是只要处理婚姻家事的案件越多,越会觉得婚姻家事案件对律师的要求越来越高。法院曾流传着一个说法,就是新法官来了先把他扔到民庭,让他去审离婚案子,锻炼人,以后再慢慢审别的案件就不怕了。因为婚姻家事案件看着简单,却很麻烦,审好了不容易。上海股权分割婚姻家事事务所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往往十分繁琐细碎,律师不要小看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夫妻间一方将财产已经赠与另一方后,赠与人能否主张撤销赠与?小编认为,婚姻法虽然没有给出答案,但法律之间的适用是相通的。婚姻法规范的是亲属法律关系,但婚姻法亦是民法的分支,当然体现民法的基本要求,在亲属法存在特定规范之外,其他民法规则同样可以适用于婚姻家庭领域,这合乎民法规则统一性的要求。从法律体系上来看,既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赋予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举轻以明重,合同法规定的法定撤销权的情形较任意撤销权要严重的多,属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行为。此外,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婚姻法亦未排除赠与人享有法定撤销权的适用。
婚姻家事与我们人生贯穿始终,通过朋友们在网上留言咨询的问题,发现很多朋友连基本的法律规定都不是很清楚,对于婚姻家事法律法规的理解有很多常见误区。故成此贴,希望能给身陷误区的朋友们带来帮助。之所以把事实婚姻放在第1位,是因为很多朋友都认同事实婚姻,并不知道其实在1994年之后,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此后,无论是同居十年还是二十年都是不受婚姻法保护,即便生子,在一起生活一辈子,你们也不是夫妻,切记。现在,婚姻登记(也就是领证)是结婚的法定形式,婚姻关系从登记那天开始确立,除此之外的一切形式,不管是摆酒席、举行仪式还是签协议、送彩礼、共同生活,都不算结婚,都不能成为夫妻。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作为受赠人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及其近亲属实施家暴、虐待、遗弃,甚至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因这些情形大多构成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离婚法定事由,与赠与人追求美好婚姻生活、巩固夫妻感情、稳定家庭的良好初衷是相违背的,虽然这样的良好初衷一般不会写进赠与协议中,但应属赠与协议的题中应有之意,赠与双方对此是心知肚明的。出现上述情形,既可以说是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亦可以说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应有的义务,赠与人当然享有撤销权。另外,赠与合同在结婚之前订立而婚姻关系未能缔结的,一般认定该赠与合同为附条件赠与,即赠与双方只有顺利结为夫妇,受赠人才能获赠赠与物。如果婚姻关系未能缔结,赠与合同解除。赠与双方虽就赠与物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但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上述情形下仍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公证遗嘱在司法实践中效力等级高。静安离婚诉讼婚姻家事网
当我们开始讨论遗嘱时,不得不先提及遗产。静安有名的婚姻家事咨询**
老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往往十分繁琐细碎,很多律师都太过小看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特别是约百分之三十是属于疑难案件,需要律师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经验才能胜任。毕竟现在的婚姻家庭案件不再是早些年“分筷子”、“分煤球”那么简单。现在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不但财产形式多样化,除了涉及到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还会涉及到股、债权的分割等等。这就要求家事律师不仅要熟知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还要懂得公司法、证券法等方面的法律,有时在和当事人沟通时,还需要用到心理学方面的知识。静安有名的婚姻家事咨询**
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高跃路176号813-816室,是一家1、婚姻家事:主营离婚诉讼、离婚谈判、财产纠纷、婚内动迁款纠纷、抚养权纠纷等.2、房屋、租房、动拆迁:主营房屋拆迁补偿合同、拆迁共有分割、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违规拆迁、征地补偿等纠纷处理。3、房产遗产:主营房产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遗赠、被继承人清偿等纠纷。4、经济类法律问题:主营各类经济纠纷诉讼案件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纠纷、合作合同纠纷、建筑合同纠纷、租赁承揽合同纠纷、投资金融合同纠纷、债务合同起草、债务保全、债务证据收集和保全、债务诉讼等。5、刑事诉讼:主要在故意伤害、职务侵占、非法集资、贩卖违禁品、危险驾驶、寻衅滋事、交通肇事等方面帮助当事人无罪释放、从轻、减轻处罚。6、知识产权:主要在著作权、版权、商标权、产地标记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保护委托人的智力劳动成果免受不法侵害,同时也维护其他主体涉及知识产权侵犯的相关权利,确保被侵权者的智力成果得到保障,侵权者也能获取法律的相应宽恕处罚。的公司。公司自创立以来,投身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房屋、动拆迁法律服务,房产遗产法律服务,债权法律服务,是商务服务的主力军。灏思瑞律所不断开拓创新,追求出色,以技术为先导,以产品为平台,以应用为重点,以服务为保证,不断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提供更优服务。灏思瑞律所始终关注商务服务行业。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品价值,是我们前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