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误区:夫妻之间的借款可以不用还:我国合同法并未明文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而在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时,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不能只依据夫或妻出具的一纸“借条”,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夫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同时,还应该考虑涉案款项的来源和去处。我国2001年的新婚姻法关于夫妻间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等问题的规定都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有协议的从其协议。如果夫妻间借款事实被认定,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不同于单纯的赠与行为,不能适用自由撤销权的规定。虹口专业婚姻家事服务中心

婚姻家事误区:离婚,谁有钱,孩子归谁:在实践中,子女一贯的成长环境,双方家庭背景,习性等等往往都会成为法官判定抚养权归属的依据之一,所以不可以简单的说说有钱,子女就归谁抚养。具体来说呢,一般2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都会判决给女方,前提是女方想要。除非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静安财产婚姻家事哪家好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无善意取得情形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婚姻家事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是否有效?答:可以有效。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主张以口头形式进行了约定,并且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对于口头约定的效力,也应予以认可。问: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能否以不知道双方之间的约定为由,就夫或妻一方为其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主张夫妻二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答:可以。夫妻双方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在双方内部应按照约定履行。双方约定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可要求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方清偿债务后可以根据其内部约定向负债一方追偿。问: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订立财产契约,后来并未结婚,该份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答:没有效力。夫妻财产契约应以婚姻关系成立为其特殊的成立要件,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订立财产契约,后来并未结婚,该份契约不产生效力。
作为受赠人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及其近亲属实施家暴、虐待、遗弃,甚至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因这些情形大多构成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离婚法定事由,与赠与人追求美好婚姻生活、巩固夫妻感情、稳定家庭的良好初衷是相违背的,虽然这样的良好初衷一般不会写进赠与协议中,但应属赠与协议的题中应有之意,赠与双方对此是心知肚明的。出现上述情形,既可以说是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亦可以说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应有的义务,赠与人当然享有撤销权。另外,赠与合同在结婚之前订立而婚姻关系未能缔结的,一般认定该赠与合同为附条件赠与,即赠与双方只有顺利结为夫妇,受赠人才能获赠赠与物。如果婚姻关系未能缔结,赠与合同解除。赠与双方虽就赠与物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但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上述情形下仍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共同遗嘱是指两个以上遗嘱人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一份遗嘱。

婚姻家事误区:结婚满8年,个人财产都会变为夫妻共有:误区来源:1993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2001年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公布后,以前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抵触就自然失效了,就得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2001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内容是指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比如遗嘱人对遗嘱中处理的财产必须有处分权。宝山抚养权婚姻家事法律顾问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虹口专业婚姻家事服务中心
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他人代为书写制成的遗嘱。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是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订立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录像遗嘱、在线遗嘱等形式,成为录音遗嘱的新的发展类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一个有效的口头遗嘱需要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情况危急;二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对“情况危急”状态的认定,通常需要结合医学诊断或其他多方证据加以判断。虹口专业婚姻家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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