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问题如何解决?对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以就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适当多分。承租人或同住人允许他人未成年子女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一般可认定为属于帮助性质,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一)有权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主张权利的,一般是指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和本解答第三条所指的同住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也视为同住人: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拆迁后,如何确保安置房的质量?城镇房屋动拆迁纠纷律师

如果遇到房屋动拆迁是要了解一下相关的程序,尤其是房屋动拆迁款等方面的相关事宜,而对于房屋动拆迁款也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按照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税费的交纳。房屋动拆迁缴税是怎样?拆迁安置协议书(拆迁时为工程门牌号的,房屋竣工后要注明现公安门牌号);被拆迁房屋权属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提交复印件的,拆迁单位加盖公章);委托书(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上海学区房房屋动拆迁律所司法局很符合闪电发货煽风点火闪电发货。

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在给付拆迁补偿款时已经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则对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以共同分割;对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在给付拆迁补偿款时未明确区分的,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具体份额由人民法院酌定。以上情况,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十一、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费,应按什么原则处理?答:本条所称其他补偿款是指拆迁公有居住和非居住房屋时,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以及上海有关拆迁单位的实际操作,被拆迁人除了得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外,拆迁公有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临时安家补助费、搬迁奖励费以及一次性补偿费。拆迁公有非居住房屋的,被拆迁人还可以获得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等。
农村房屋动拆迁补偿范围:一般包括土地的补偿,房屋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注:此项补偿针对营业性用房)。城中村房子的补偿范围:城中村房子的情况比较特殊,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周边房子市场价又比较高,依据集体土地上的房子建筑成本价补偿很吃亏。较高人民法院曾经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的房子拆迁,可以选择房屋置换也可选择货币补偿。若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周边房子市场价作为拆迁补偿的参考标准。拆迁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当事人分割货币补偿款的要求:1.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同住人与同住人之间矛盾特别尖锐,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2.分割不至于造成当事人居住困难,或当事人曾达成协议同意分割货币补偿款等其他可以分割的情形。八、拆迁取得的补偿款不足以在市场购得房屋的,当事人是否还可以要求分割货币补偿款?答:当事人协商一致要求分割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法院在审理时,可不考虑分割后各当事人所得的补偿款能否在市场购得房屋;当事人对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应予以购房还是予以分割,意见不一的,法院在审理时,应考虑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购房能力。如依据分得的补偿款,确实无法在市场购得房屋,保证正常生活的,可不予分割。房屋拆迁该怎么选择呢?城镇房屋动拆迁网
宅基地拆迁有几种补偿方式?需要注意哪些?城镇房屋动拆迁纠纷律师
房屋动拆迁的相关制度有哪些?公示制度。拆迁实施单位必须在拆迁基地内设立公示栏,内容为:基地的拆迁补偿方案;基地较低补偿价和价格补贴系数;按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有关规定;按时搬迁的奖励政策和其他补助政策;评估单位名称、评估人员姓名;房屋评估基准价;评估鉴定机构;拆迁公司名称、基地负责人姓名、上岗工作人员工号;基地工作时间、公司和基地联系电话等等;走访接待制度;承诺书制度。承诺书必须明确拆迁电位的责任,严格依法动迁,严禁对动迁户哄、吓、骗,严禁对未签约居民户断水、电、气、通信,严禁动迁工作人员打人、骂人等行为。城镇房屋动拆迁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