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联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2025-09-22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维护权益需围绕 “商业秘密构成” 与 “侵权行为” 举证,①维护权益流程:- 证据固定:通过公证方式固定泄露证据(如员工发送给竞争对手的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竞争对手使用相同工艺生产的产品);- 行政投诉: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投诉材料,要求查处侵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 民事诉讼: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若侵权情节严重(如造成企业损失超 50 万元),可追究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罪,比较高刑期 10 年);②重心证明事实:- 商业秘密构成:需证明信息符合 “秘密性”(未公开,如只企业重心员工掌握)、“价值性”(能带来经济利益,如每年贡献 100 万元营收)、“保密性”(企业已采取保密措施,如签订保密协议、设置文件访问权限);- 侵权行为:需证明员工实施了泄露行为(如违反保密协议,将工艺文件拷贝给他人)、竞争对手使用了该商业秘密(如竞争对手的生产工艺与企业完全一致,且无其他合法来源);- 损失金额:需提交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证明因商业秘密泄露导致的损失(如客户流失造成的营收下降、工艺泄露导致的产品降价损失)。联力知识产权可协助:①梳理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如制定保密制度、完善保密协议条款);②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商业秘密的 “秘密性”“同一性” 进行鉴定,增强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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