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瑞消防2025-04-05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3中
甲类:1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2 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的物质3 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的强氧化剂4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的物质5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的物质6 下限小于10%的气体7 闪点小于28℃的液体。乙类1 助燃气体2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3 下限大于等于10% 的气体4 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5 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6 能与空气形成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丙类:1 可燃固体2 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丁类:1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2 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3 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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