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定义: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前款规定的农药包括用于不同目的、场所的下列各类:(一)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二)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四)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五)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六)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根据作用对象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根据使用范围分别大田农药,鼠药,卫生农药。《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肥料产品包装标识印刷要求。广安复合微生物肥料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农药"三证"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标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国家实行农药登记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一定条件,并按照***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根据国家标准化法:“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每个农药企业的每一个商品化的农药产品,在农药标签上须有"三证"所三个号。"三证"不齐、或冒用其他农药产品"三证"、或冒用其他厂家"三证",产品属为伪劣假冒范围,属违法行为。遂宁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登记代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肥料登记产品实施备案管理!
相同原药资料要求2.2.1M1生产企业名称和登记证号。2.2.2M2生产工艺、全组分分析报告、理化性质、产品质量规格、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数据。2.2.3视需要提供M2毒理学和环境影响资料2.2.3.1毒理学资料,包括:急性经口、经皮和吸入毒性试验、眼睛刺激性试验、皮肤刺激性试验、皮肤致敏性试验、亚慢(急)性毒性试验(要求90天大鼠喂养试验。根据产品特点还应当提供28天经皮或28天吸入毒性试验)、致突变性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2.2.3.2环境影响资料,包括: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鱼类急性毒性试验、大型溞急性活动抑制试验、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家蚕急性毒性试验。2.2.4经M1登记证持有人授权的,还应提供经授权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一、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的企业产品标准;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进步,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三、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四、工艺、工装、半成品和方法标准;五、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其他要求。
GB/T37500-2019《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标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水溶性肥料、复合肥料、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等肥料中复硝酚钠、、脱落酸、萘乙酸、氯吡脲、烯效唑、吲哚丁酸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含量的测定。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肥料里面添加了农药,该产品就属于农药,未办理农药登记证的,确定为假农药。对生产和经营假农药,《农药管理条例》也有明确规定,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或者生产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营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肥料名称、商标肥料规格、等级和净含量要求。乐山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资料授权
农业部登记肥料续展资料要求。广安复合微生物肥料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四川省农药生产许可核发受理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管理、技术、操作、检验等人员;有固定的生产厂址;有布局合理的厂房,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有与生产农药相适应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有利用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从事生产、销售的设施;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齐全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标准;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产品召回、产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人员培训、文件与记录等管理制度;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1、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文件;3、生产布局平面图;4、土地租赁证明和土地使用权证;5、所申请农药的三批次试生产运行原始记录;6、所申请生产农药的产品质量标准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清单;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8、所申请生产农药的生产装置工艺。广安复合微生物肥料登记需要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