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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卫生农药登记流程和手续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根据《****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四川省认定管理机构2021年认定的第二批1517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序号企业名称1成都建欧科技有限公司2四川度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四川百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80七迈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81成都三康王消毒设备有限公司382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83成都水熊互动科技有限公司384成都云盯科技有限公司385都江堰市永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21,养分要求!遂宁卫生农药登记流程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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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是指农药产品中具有生物活性的特定化学结构成分或生物体。原药,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得到的由有效成分及有关杂质组成的产品,必要时可加入少量的添加剂。母药,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得到的由有效成分及有关杂质组成的产品,可能含有少量必需的添加剂和适当的稀释剂。制剂,是指由农药原药(母药)和适宜的助剂加工成的,或由生物发酵、植物提取等方法加工而成的状态稳定的产品。助剂,是指除有效成分以外,任何被添加在农药产品中,本身不具有农药活性和有效成分功能,但能够或者有助于提高、改善农药产品理化性能的单一组分或者多个组分的物质。杂质和相关杂质,杂质是指农药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相关杂质是指与农药有效成分相比,农药在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所含有或产生的对人类和环境具有明显**、对使用作物产生药害、引起农产品污染、影响农药产品质量稳定性或引起其他不良影响的杂质。遂宁卫生农药登记流程和手续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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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名称命名原则:原药(母药)名称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表示。单制剂名称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表示。混配制剂名称用“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表示。中文通用名称多于3个字的,在混配制剂中可以使用简化通用名称。混配制剂名称原则上不多于9个字,超过9个字的应使用简化通用名称,不超过9个字的,不使用简化通用名称。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或简化通用名称之间应当插入间隔号(以圆点“·”表示,中实点,半角),按中文通用名称拼音顺序排列。简化通用名称应当按照简短、易懂、便于记忆、不易引起歧义的原则,从有效成分中文通用名称中选取,原则上不超过3个字,每个有效成分只能有一个简化通用名称。同一有效成分不同形式的盐或相同化学结构的不同异构体,可以使用相同简化通用名称,差异之处在登记证备注栏和标签有效成分栏中体现。简化通用名称不得与医药、兽药、化妆品、洗涤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饮料、保健品等名称混淆;不得与其他农药有效成分的通用名称、俗称、剂型名称混淆。直接使用的卫生用农药,以功能描述词语加剂型作为农药名称;经稀释使用的,按第2、3条的规定使用农药名称。

四川省农药经营许可核发受理条件: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的农药经营区域;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6.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农药经营者的分支机构也应当符合上述规定。申请材料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含租赁方房产证);4、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5、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四川肥料农药登记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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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原则: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已对有效成分含量做出具体规定的,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现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有效成分含量未做出具体规定的,制剂有效成分含量(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总有效成分含量)的设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产品,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产品,其含量变化间隔值不小于5%(或50克/升);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产品,其含量变化间隔不小于有效成分含量的50%。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3位;有效成分含量“<10%或100克/升”的,含量有效数字不多于2位。乳油、微乳剂、可湿性粉剂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不得低于已批准登记产品(包括相同配比的混配制剂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液体制剂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可以质量分数(%)或质量浓度(克/升)表示;以质量浓度表示时,产品质量标准应同时规定质量分数。含有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农药产品,其有效成分含量设定应当与不含渗透剂或增效剂的同类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设定要求相同。申请登记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可按照相近原则变更有效成分含量。农药登记证不可转让,农药登记资料可以转让。遂宁卫生农药登记流程和手续

肥料登记的分类:免于登记、省级备案、省级登记、部级备案、部级登记。遂宁卫生农药登记流程和手续

2022年度四川省农药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根据《***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精神,按照《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和﹤四川省2022年度省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抽查对象本方案所称抽查对象为已取得我省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二、抽查比例抽查比例为抽查对象的25%。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检查对象。不属于重点检查事项且不涉及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立案查处等情形的,原则上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多次检查。三、检查时间2022年5月至10月。四、检查事项《四川省市场监督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第21项所规定的事项,主要为生产经营资质、档案管理、台账管理、农药标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等。五、组织实施(一)实施部门农业农村厅为牵头部门,省市场监管局为参与部门。遂宁卫生农药登记流程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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