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中小企业污染治理的“较难点”江苏经济总量较大、产业门类较全、市场发育程度较高,拥有大量中小企业,总数已超300万个。这些中小企业是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产业体系的组成要件,是社会健康发展的活力细胞,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面对愈发严格的环保标准,以及大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与环境需求,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的环保挑战日益严峻。绿岛模式强调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提高了环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浙江危废活性炭集中再生绿岛模式

在主旨报告环节,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柴发合针对“绿岛”治理模式提出建议。他指出,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涉VOCs“绿岛”治理模式集约高效的优势,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及项目环评等进一步明晰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VOCs“绿岛”设计好、建设好、运行好、运营好、效果好。此外,制定和完善支持相关模式有序发展的法规标准和经济政策,联合攻关引导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在治理模式中充分考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要求,不断提升治污水平。浙江危废活性炭集中再生绿岛模式绿岛模式重视城市与自然生态环境的融合。

截至目前“绿岛”项目已累计高效处置再生失效活性炭400余吨。数字赋能,闭环监管到位。搭建“炭管家”数字化管理平台,将企业活性炭填装数量、使用时长、更换周期等信息接入系统,分析研判、智能运算输出吸附饱和度和剩余使用时长,动态掌握活性炭运行情况。同时可根据设定的饱和度预警值分级分类向企业、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发送提醒。目前,该数字化监管平台已累计发出活性炭饱和度“红橙黄”三色预警570余条,成功提醒企业及时换炭184次。
“绿岛”项目期待更多用户,但一个现实困境是:合法排污的市场主体,担心污染物送到“绿岛”处理后成本增加;部分违法排污的市场主体,更不愿意用“绿岛”,从“零成本”变成有成本。除了钱的因素,市场主体将污染物送“绿岛”处理后,自家排放数据必然被“绿岛”获取,进而被监管部门掌握,这是一些市场主体隐秘的顾虑。没有足够的用户,“绿岛”显然难以为继。“入岛”不积极的困境,如何打破?芦昱建议,一方面,“绿岛”项目充分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服务费用;另一方面,部门采取一些倒逼措施,如降低对“入岛”市场主体的监管频次,而将不愿“入岛”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绿岛模式重视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生态气候和环境可持续性。

据统计,江苏首批106个“绿岛”项目总投资82.87亿元,可惠及3.18万家中小企业等小微市场主体。其中,工业“绿岛”项目80个、农业“绿岛”项目14个、服务业“绿岛”项目12个。“如果单独建设和运维污染处理设施的话,成本很高,企业承担不了。可如果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生态环境部门管控又不允许。怎么找到一个双赢的点呢?‘绿岛’政策集约建设治污设施,将治理成本分摊下来,让治污成本较大程度上降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曾向记者透露推出“绿岛”政策的初衷。绿岛模式注重建设生态友好型城市,提高人们生活质量。浙江危废活性炭集中再生绿岛模式
绿岛模式注重提升城市的绿化水平,为居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浙江危废活性炭集中再生绿岛模式
目前,江苏省针对亟待解决的问题,正在研究制定《“绿岛”项目入库筛选原则》和《“绿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并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类、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类等五类《“绿岛”项目技术指南》以及《“绿岛”典型项目汇编》,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全省“绿岛”项目建设。虽然成效明显,但“绿岛”项目是一个新生事物,推进过程中较大难题是厘清排污责任。按照《环保法》,单个企业须做到达标排放,“绿岛”项目投用后,突破了单个企业达标排放、依证排污的政策约束,不少企业将污染物集中排给了“绿岛”,如果“绿岛”出现超标排放,该怎么办?浙江危废活性炭集中再生绿岛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