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处长戴明忠表示,下一步江苏将探索“绿岛排污许可证+合同”管理模式,确认职责边界和治污义务。同时,也将加大对“绿岛”项目的监管,每个“绿岛”项目将设置一个公示牌,公示牌上附“绿岛”排污情况二维码,随时接受监督。目前江苏省多个设区市“绿岛”项目建设试点推进力度较大,但一些地方在“绿岛”项目推进上也存在观望态度,认为有资金补助才干;还有一些项目虽符合“绿岛”理念,但建设标准不高,难以形成示范效应。绿岛模式注重城市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浙江绿岛模式项目
据测算,每年可实现对油烟污染的深度净化和末端保障,每年可减少约16.3吨油烟颗粒物和11.1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油烟异味投诉问题基本杜绝。数据显示,经治理后的排放指标全方面优于江苏省《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草案)》标准,有效地改善了区域的空气质量。在集中净化的基础上配置末端污染物监测、设备运行监测和烟气工况监测模块,实现对设备运行和污染排放的双监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按用户数量配置分户用电计量和能耗管理系统,精细化控制运行能耗,分户计量用电量,实现对餐饮商户的精确监管。搭建服务于“绿岛”集中区的油烟大数据运维管控平台,实现运维管控工作的集成化、数字化、智慧化。浙江绿岛模式项目绿岛模式促进城市绿地和生态园区的建设和保护。
“如果从模型图上看,以虞越环保为‘圆心’,上虞经开区形成了一个绿色生产圈,我们把这种模式称为‘绿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3月,我市研究出台了《推进绍兴市工业园区环境“绿岛”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根据工业园区产业类别和生态环境工作现状,鼓励、引导工艺相似、产污类似、位置相近的企业通过组团共建共用共享产污车间和治理设施,开展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集中规范治理处置,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降低环保成本,推动块状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美丽浙江建设的关键一环。海盐县创新编制全国头一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率先构建挥发性有机废气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推动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绿岛”建设。全力构建“地方government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废气治理活性炭回收再生体系。通过集约化建设废气处理设施,预计VOCs年排放量将减少260吨以上,企业废气设施投入降低近40%,活性炭综合使用成本降幅达48.5%,同时空气质量得到大幅提升。通过绿岛模式的实施,我们有效缓解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经验启示:一、标准化助力成果推广。总结、提炼建设工作形成的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实现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化。二、特色化助力降本增效。聚焦地方特色,提升中小微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引入第三方国资企业,统一建设并运维的工作模式,实现工程有保障、企业得实惠、government强监管的三赢局面。三、智能化提升再生能力。大力推动头部企业开展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升级智能一体化控制系统,发挥示范作用。鼓励实施技术改造,建立仓储车间,提升活性炭再生能力。在绿岛模式下,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实现了双赢的局面。浙江绿岛模式项目
通过实施绿岛模式,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宜居,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浙江绿岛模式项目
统一末端处理设施标准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因时期、地域、行业,以及治理单位设计习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市场上现存的活性炭箱结构五花八门,活性炭填装方式缺乏统一标准。为此试点企业安装标准化炭箱装置,统一活性炭更换填装方式。设置上方进料和下方出料的结构,配套安装电葫芦吊机和振动器作为标准组件,用于辅助活性炭进出料,提高活性炭更换的便捷性。吸附装置是统一以5000 m3/h处理量配0.5t活性炭作为一个标准化装置单体,根据处理风量的规模选择单体数量,通过并联组合进行建设安装,实现处理设施建设的标准化。浙江绿岛模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