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项目期待更多用户,但一个现实困境是:合法排污的市场主体,担心污染物送到“绿岛”处理后成本增加;部分违法排污的市场主体,更不愿意用“绿岛”,从“零成本”变成有成本。除了钱的因素,市场主体将污染物送“绿岛”处理后,自家排放数据必然被“绿岛”获取,进而被监管部门掌握,这是一些市场主体隐秘的顾虑。没有足够的用户,“绿岛”显然难以为继。“入岛”不积极的困境,如何打破?芦昱建议,一方面,“绿岛”项目充分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服务费用;另一方面,部门采取一些倒逼措施,如降低对“入岛”市场主体的监管频次,而将不愿“入岛”的市场主体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绿岛模式的引导下,我们的城市正在逐步向低碳、环保、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江苏集中治理绿岛模式合作
针对不同的应用场景,“绿岛”治理模式具体有三类应用案例。一是在吸附剂使用量大的地区(城市、园区和产业集群),建立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处置中心,同步完善吸附剂规范采购、统一收集、集中再生的管理体系,实现活性炭资源的循环利用。二是在同类型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的园区和集群,建立溶剂分散回收+集中提纯/处置中心,实现有机溶剂的循环利用。三是在同一类别工业涂装企业聚集的园区和集群,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对喷涂废气进行统一高效治理。这些应用案例在行业内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成功带动了从事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和溶剂分散回收+集中提纯/处置企业的快速规模化发展。福建VOCs绿岛模式运营绿岛模式注重跨领域、跨部门的协同合作,共同推进绿色发展事业。
江苏“绿岛”建设成效明显:目前已建成小微企业危废收贮中心、电镀废水集中处理中心、汽修喷涂中心等85个工业“绿岛”项目,禽畜粪便、养殖尾水处理中心等21个农业“绿岛”项目,餐饮油烟公共烟道设施等20个服务业“绿岛”项目。记者了解到,生态环境部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当年9月出台的《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等政策中,均采纳了江苏“绿岛”的理念和做法。部分“绿岛”项目建设主体告诉记者,首批“绿岛”的奖补还未发放到位,希望能够加快发放。
半年过去,以上虞区为表示的“建岛”之路初显成效。不只是虞越环保,上虞国邦生命科技产业园同样开启了“绿岛”模式。在完成环评和排污许可手续后,产业园集中建设了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集约建设,共享治污”原则,全方面提升产业园治污管理水平,较大程度上缩减入园企业治污成本。得益于此,目前,园区内许多产业项目安全投产,也更便于园区顺利招商。接下来,我市将围绕“扩面提质、迭代升级”,加快推进“绿岛”建设,并同步开展“打捆审批+绿岛治理+数字监管”试点工作,以“建岛”工作实际成效切实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绿岛模式致力于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遵循生态多样性和良好生态格局。
“‘绿岛’项目让中小企业获得专业化环保治理服务,腾出更多精力聚焦主业谋发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人表示。106个“绿岛”项目中,像南沙集中喷涂中心这样的工业“绿岛”项目占比较高,其中,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危废集中收集贮存、喷涂中心等是重点。业内专业人士认为,推进“绿岛”试点,既是帮助中小企业大幅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更好生存发展的有效之策,还是推动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就业、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多重目标动态平衡的多赢之道。绿岛模式鼓励城市规划和建设以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复原能力为依托。福建VOCs绿岛模式运营
在绿岛模式的引导下,我们的城市正在迈向更加绿色、更加美好的未来。江苏集中治理绿岛模式合作
孙晓华在大会致辞中指出,当前,共享经济理念融入环保治污领域。除“绿岛”行动开展的起源地江苏省外,多地区都大力推进以涉VOCs“绿岛”项目为表示的“绿岛”的试点建设,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及激励办法,服务工业集聚区及入驻中小企业高效治污,绿色可持续发展。他介绍,在区域做法层面,大会将初次全方面分享涉VOCs“绿岛”项目的江苏经验、安徽经验和广东经验;在案例成果层面,大会将初次全方面聚焦涉VOCs“绿岛”项目包括集中喷涂中心、钣喷共享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溶剂集中提纯回收中心、家具制造等相关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在行业规范层面,大会将初次启动涉VOCs“绿岛”项目系列团体标准和服务能力认证,填补我国生态环境领域行业规范的空白,促进“绿岛”项目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的标准化、规范化。江苏集中治理绿岛模式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