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判断哪个楼层受影响比较大,需综合考量建筑结构、电梯类型等诸多因素。即便深入探究,也只能通过细致分析给出参考结论,而非答案,因为电梯噪声对不同楼层的影响情况极为复杂多样,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说有或没有声音。静之源通过长期从事降噪治理工作所积累的技术及应用经验,从专业角度来深入剖析,在当前国内常见的建筑结构中,大多数有机房电梯主机通常安装在顶层位置,电梯运行时,电梯曳引机、钢丝绳头、限速器以及配电柜等部位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机械振动,这些振动会以机械波的形式沿着建筑墙体进行传播,进而促使相邻居室内的墙体和楼板产生振动,从而引发空气振动并产生噪声。这些声音通过建筑结构持续传播,进入到住户室内。电梯曳引机所产生的低频振动噪声具有一定的传播范围,当噪声传播的路径较短时,能量衰减相对较少,声音就会较大;反之,若路径较长,衰减就会较多,声音就会较小。假设居民楼总层高为 30 层,那么受较大影响的除了顶层外,其次就是 29 层,而到了 28 层时,声音通常已经变得非常微弱了,听到的概率相对较小。噪音和振动往往通过墙体、楼板等建筑结构传播。四川运行电梯噪音机房噪音

电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可归纳为五大关键组成部分。首要来源在于各层站的开关门机构,其动作时产生的机械撞击声是乘客在候梯厅感知的噪声点。其次,机房内的曳引驱动系统是低频振动与噪声的策源地,曳引机在运转时,特别是启动、制动及匀速运行阶段,其固有的电磁噪声、机械振动及齿轮啮合声,会通过基座和建筑结构传递,形成难以阻隔的低频轰鸣。第三类主要噪声源自井道内部,表现为轿厢及对重在运行过程中与导轨之间因摩擦、滚动或轻微偏摆所激发的振动,这种振动会直接传导至导轨支架和井道墙体,进而辐射成为可听的结构噪声。第四类,是通过建筑结构传导的低频固体声;前述曳引机振动、导轨摩擦乃至补偿链晃动等产生的能量,会经刚性构件进行远距离传播,在远离声源的居室内激发墙体或楼板共振,形成持续性的“嗡嗡”声。其他辅助性噪声源,包括控制柜产生的电磁“咔哒”声;轿厢高速运行时在井道内形成的气流涡旋引发的空气动力性啸叫;以及补偿链在电梯上下运行时可能发生的摆动、扭转并拍击井道壁或缓冲器产生的撞击声。这些来源共同构成了电梯噪声的复杂声场,通过刚性结构传入室内。复式电梯噪音怎么处理电梯噪音干扰会降低人们的生活品质和居住舒适度。

电梯噪声产生的原因:电梯运行时,机房内的曳引机、限速器、钢丝绳和滑轮等组件,以及井道内的轿厢、导靴和导轨等,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机械振动。这些振动会以机械波的形式沿着建筑墙体传播,导致室内的墙体和楼板振动,进而引发空气振动,产生噪声。电梯噪声的特点:电梯噪声属于低频结构噪声,频率集中在 50-250Hz,具有较强的穿透力。人体对低频噪声较为敏感,研究表明,长期受到低频噪声影响的人容易出现神经衰弱等各种神经官能症。降噪技术:吸收振动,减少能量传递。电梯部件运行时产生的低频振动是噪声的主要成因之一。对曳引机和钢梁等部位进行专业减振处理,可有效降低振动传递,进一步降低由此产生的噪声能量。基于噪声传播原理,研发出了电梯减振降噪系统。这些产品经专业设计,有效降低了电梯运行时的噪声传播。
电梯层门(厅门)运行过程中因轨道卡阻产生的异常噪音,是新交付住宅小区中一类较为典型的噪声问题。此现象多发于集中装修阶段,其成因在于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料残余物意外落入层门地坎轨道槽内。常见的侵入异物包括碎石子、水泥渣块、木屑、塑料碎片、金属丝或废弃螺丝等。当电梯门扇底部的导靴在轨道内运行时,一旦遭遇这些异物阻碍,便会产生剧烈的摩擦、刮擦甚至跳跃性碰撞。这种非正常的机械相互作用会引发高度不规律且令人不适的噪音,具体声学特征表现为断续的、尖锐的“吱嘎”摩擦声、沉闷的“咔哒”撞击声或持续的“沙沙”刮擦声。其不规律性源于异物在轨道内的位置、大小、形状及其与导靴接触方式的随机性。此类噪音会通过轿厢导轨、墙体传入室内,对住户造成直接干扰。轿厢运行不平稳产生摩擦和振动会产生电梯噪音。

电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其特征与影响主要源于其低频主导的声学属性。具体而言,电梯噪音的能量高度集中于低频段。这类低频噪声具有关键的物理特性:极强的穿透力、低衰减率和远距离传播能力。低频声波因其波长较长,能够相对轻易地穿透常规的建筑隔声构造,如墙体、楼板,甚至能够绕过障碍物进行衍射传播;同时,其在空气和结构中传播时能量损失缓慢,导致声压级随距离下降不明显,因此能传播至较远的区域,即使电梯机房或井道与住户有一定距离,其噪声仍能清晰传入室内。依据《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法规来评估电梯噪音是否超标。湖南楼顶电梯噪音多少分贝超标
钢丝绳受力不均或与绳轮摩擦会产生电梯噪音。四川运行电梯噪音机房噪音
当前,在国家立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共同构成了噪声污染防治的上位法依据,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公众健康、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提供了根本性的法律支撑与原则框架。然而,在具体执行层面,涉及噪声管理的技术标准与限值要求却分散于特种设备、建筑及环境保护等不同行业领域之内。这种体系架构导致了在实际应用中出现标准“碎片化”现象:特种设备规范聚焦于电梯等产品本身的质量与安全性能;建筑标准侧重于建筑结构的隔声性能以控制传播;环保法规则主要限定噪声源的外部排放。由于各类标准在制定目标、测量点位、评价方法及限值设定上存在差异,甚至相互脱节,致使在面对具体噪声投诉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环保行政执法结论以及建筑质量验收结果可能相互矛盾。这种标准的不协调性,不仅给噪声是否超标的判定带来了巨大困难,也为其后的治理责任划分、行政执法以及司法民事纠纷中的事实认定与证据采信制造了障碍,凸显了推动跨领域标准协调统一、建立系统性噪声评价体系的迫切必要性。四川运行电梯噪音机房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