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事”的建立与否决定于“法事”的正确与否和民众的拥护与否,与“国主”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中国历史上的“三武一宗禁佛”没有成功就是典型的案例。其次,中国封建时代的“国主”也是“奉天承运”来管理世俗的事务,包括宗教的事务,而不是领导精神的追求,也要先“内圣”,然后才“外王”,充其量是“天”之“子”,而不是“天”。再次,“法事”与“国主”是两个范畴,各有存在的必然理由和各自所承载的不可替代的社会功能,在某种层次上会有共同的目的和交集,但毕竟属于“互相”的关系。还有,中国的佛教秉承大乘精神,一直以“入世”的方法作“出世”的事业。在这里,“入世”也只是手段而已,即应机施教的权宜之计,从来没有忘记“出世”的目的。道安僧团的成功就说明了这一点,而慧远继承道安的事业,刻意对“国主”保持距离,应该是对道安僧团成功经验的继承和发展。 在中山请人做法事多少钱?有没有推荐的?民众镇穿法事
法事注重与神灵交感,并不是每个道士都能做到的,关键的就是,做法事“上表奏疏”、神灵世界认不认可、加不加持?历代高道都认为,法师必须经过自己修行才有行法济人的神通。一场法会是否灵验,主要是依凭法师的加持。有修行的法师才能够更好的与神灵交感、借助自然神力,使法事灵验。我们通过参加法事,一方面消除了业障,化解了不良信息对我们的影响,另一方面,在现实生活中也需要改变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诚心诚意的悔过,行善积德,才能达到真正的阴超阳泰。火炬开发区女法事做法事当天需要注意什么?
此外超度法事应该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內,此外则只适合做祈福而去做超度则不合理法。四十九日內为亡魂中阴身阶段,此时亡魂还没入六道中任何一道,所以存在很大可变数,若是四十九日之后,则亡魂己轮回六道,不适合做超度法事。例如亡魂四十九日中阴身阶段过后,己超生人道,你总不能把他人寿也给超度没了吧!所以亡故久远之家亲,真的不适盲目做超度,行道以来,见过好多人家做超度,把亡魂自地府接上来,又超不走,搅扰后人家亲不得安宁。记住,任何法门不得要领,生搬硬套,恐生后患。故去家亲,逢年过节,依当地风俗,用心祭祀便可,切莫头上安脚画蛇添足。此外超度成功与否变数很大的,沟通不畅,难点之一,亡魂福报不足,放不下此间名利物欲,难点之二,后人不知不信此法也是难点之一,择法师不对缘,也难有圆满之效果。仙门法事只可称为超拔,即把故去亡魂自地府救赎出之后送一善处修行。
随喜应该随多少?还有一些法事道场,信众可以随喜参加,有人就会问,既然随喜,为什么不干脆呢?有句话叫法不空出,随喜是让你量力而行,不要抱着游戏的心态,我不是很信,但我就想花几块钱试试,这样的态度比较好就不要参加,免得祈福不成反招祸,一定要虔诚,要心甘情愿、心怀感恩,不要勉强,不能因为参加法事而影响到正常的生活,可以用少买一套化妆品、少去大餐馆吃一餐饭而节约下来的钱参加一场法事,这样既环保健康,又培植福报、积累功德,何乐而不为呢?一个人福报的大小从“随喜”便可见一斑。福报大的人,多不怜惜钱财、舍得付出,唯恐付出不够;而福报小的人,往往担心被别人占了多少便宜,小气吝啬,不愿意舍,并把这种行为诠释为“节省”。然而,这种“省”并不能为自己积累多少财富,反而,只会越来越穷。 中山法事是怎么做的呢?
正一派授箓的道士,都是有仙品的,全真的我不清楚,之前也说讲过,不论任何高道大德,他本身并不掌控人的任何权利,道士就是沟通神灵的一个媒介。可以把授箓道士当成办事处工作人员,授箓当成一张通行证,你有诉求,授箓法师把你的诉求写成表文,传达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一看,此人是在职人员准予放行,你的诉求才能有效到达领导手上。一些学了三招两式,或者在高功法师身边呆了几天的,照猫画虎,假借他人之名给人做法事,他没有任何资质,好的情况下把你的诉求扔到相关部门门口,门卫大爷捡起来,投递进去,或许有点效果,大部分情况连这个诉求都送不到领导手上,自然没有什么效果。甚至有些人根本不知道给那个衙门送。天上地下其实处事规则都一样,现实生活中,见一个县级领导,都不容易,更不用说请神了,是个人都能请神,见领导,那领导不得忙死。 法事为什么要收法金?石岐区法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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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应该为亡故的亲人反复做超度法事?人死后到再次投生之前,会经历法性中阴、轮回中阴,这一阶段有长有短,因人而异。生前修行比较好的人,可以利用这时出现的机会,在师父的引导下实现解脱。生前没有什么修行的,如果在死后中阴的关键时间点,福至心灵地听到度亡念诵,生起欢喜意乐,且超度的上师真正具有摄受、超拔亡者的能力,种种因缘恰巧在瞬间聚合,亡者也能解脱。对于没有修行基础的人,解脱的时机一闪而过,在慌乱嘈杂的中阴境界里是很难把握住的。一个人倘若在生前意识清醒、痛苦尚未那般剧烈地搅乱内心的情况下,不能对弥陀净土生起欢喜向往之心,也听不进上师说的话,那么没有理由确信他在死后中阴阶段就能反其常态地突然有了信愿。 民众镇穿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