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

商机详情 -

台州造粒厂固废核查治理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4日

易产生扬尘的贮存或填埋场应采取分区作业、覆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尾矿库应采取均匀放矿、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干滩扬尘污染。7.6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7.6.1贮存场、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应进行收集处理,达到GB8978要求后方可排放。已有行业、区域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应执行相应标准。7.6.2贮存场、填埋场产生的无组织气体排放应符合GB16297规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相关要求。7.6.3贮存场、填埋场排放的环境噪声、恶臭污染物应符合GB12348、GB14554的规定,充填及回填利用污染控制要求8.1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按下列途径进行充填或回填作业:a)粉煤灰可在煤炭开采矿区的采空区中充填或回填;b)煤矸石可在煤炭开采矿井、矿坑等采空区中充填或回填;c)尾矿、矿山废石等可在原矿开采区的矿井、矿坑等采空区中充填或回填。12. 固废核查可以提高公众对固废问题的认识和关注。台州造粒厂固废核查治理方案

固废核查

整改建议: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合理划分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并分类贮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4、问题描述:企业未分类贮存危险废物,废弃包装物与废滤布共用一个贮存区域。整改建议: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合理划分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并分类贮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台州造粒厂固废核查治理方案24. 固废核查可以为固体废物管理宣传提供数据支持。

台州造粒厂固废核查治理方案,固废核查

固体废物的判定标准包括:1.危害性:固体废物是否存在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危险性,如有毒废料等,一般要排放到专门的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处理。2.生物可降解性:固体废物是否可以被生物降解,如有机废料等般可以在土壤中被降解,也可以用于农业生产。3.可处理性:固体废物是否可以加工处理,如建筑废料等,一般可以进行再生资源利用,但也需要进行一定的加工处理。4.可回收性:固体废物是否可以回收利用,如金属废料等,一般可以回收利用,可以进行要生资源利用。

我国一般工业固废的主要组成成分有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炉渣、脱硫石膏等。相比危险废物而言,一般工业固废对环境危害性较低;而与生活垃圾相比,其堆肥或焚烧的利用率又较低。目前我国一般工业固废的主流处理方式为资源化利用。扫描下图二维码了解行业图鉴1.0手机访问“行行查”小程序更方便三、一般工业固废,不能回收的部分,送去哪了呢?大概需要花多少钱每一吨,才能合法处理这些不能回收的固废呢?有专门的处理公司,费用取决于固废的种类,需要联系处理公司具体询价。比如化工厂不同固废一吨几百块到几千块处理费都有31. 固废核查可以为固体废物管理标准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台州造粒厂固废核查治理方案,固废核查

10.4.2地表水监测点位、分析方法、监测频次应按照HJ819执行,岩溶地区应增加地表水GB18599—20209的监测频次。10.5大气监测要求10.5.1无组织气体排放的监测因子由企业根据贮存及填埋废物的特性提出,必须具有代表性且能表征固体废物特性。采样点布设、采样及监测方法按GB16297的规定执行,污染源下风方向应为主要监测范围。10.5.2运行期间,企业自行监测频次至少每季度1次。如监测结果出现异常,应及时进行重新监测,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周。10.5.3企业周边应安装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监测设施,并保存1年以上数据记录。总悬浮颗粒物(TSP)浓度的测定方法按照GB/T15432执行。46. 固废核查可以为固体废物管理公益活动提供数据支持。台州造粒厂固废核查治理方案

固体核查综合处理的目的为减少固体废物残留,提高资源利用率。台州造粒厂固废核查治理方案

II类场技术要求5.3.1II类场应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并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并满足GB/T17643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采用其他人工合成材料的,其防渗性能至少相当于1.5mm高密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b)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0.75m,且经压实、人工改性等措施处理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使用其他粘土类防渗衬层材料时,应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5.3.2II类场基础层表面应与地下水年水位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当场区基础层表面与地下水年水位距离不足1.5m时,应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应确保II类场运行期地下水水位维持在基础层表面1.5m以下。5.3.3II类场应设置渗漏监控系统,监控防渗衬层的完整性。渗漏监控系统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防渗衬层渗漏监测设备、地下水监测井。5.3.4人工合成材料衬层、渗滤液收集和导排系统的施工不应对粘土衬层造成破坏。台州造粒厂固废核查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