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这是衡量企业高新技术属性的关键指标,反映企业Nucleus业务的高新技术含量和市场认可度。较高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表明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其产品或服务能满足市场对高新技术的需求。如企业近一年总收入 8000 万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至少要达到 8000×60% = 4800 万元,才符合认定要求。若企业该比例不足 60%,可能意味着在高新技术业务发展上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市场份额和收入占比。需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江北区一站式高新服务报告
企业职工总数涵盖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对于在职人员,可依据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来确定身份。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 183 天以上,方可纳入职工总数统计。统计时采用全年月平均数计算方法,即先算出每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再将全年各月平均数相加除以 12,得出全年月平均数。准确统计职工总数是合理核算科技人员占比的基础。例如某企业 1 月份月初职工数为 80 人,月末为 85 人,该月职工平均数就是(80 + 85)÷2 = 82.5 人。假设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为 990 人,那么全年职工月平均数为 990÷12 = 82.5 人,这一数据用于后续与科技人员数量对比,判断企业是否符合高新企业认定在人员构成方面的要求。江北区一站式高新服务报告科技项目需提供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包含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总和。技术性收入又涵盖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等。企业需准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以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例如企业将自主研发的一项软件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获得技术转让收入;利用自身技术优势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取得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其他企业委托开展研发项目,获取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这些收入与通过销售高新技术产品获得的收入一同构成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衡量企业高新技术业务规模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大型企业凭借庞大的业务规模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在市场中具有重要影响力,但也面临着全球市场的激烈竞争。维持不低于 3% 的研发费用占比,有助于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保持lead地位,开展前沿技术研究、探索新业务领域等。以销售收入达 3 亿元的企业为例,近三年每年研发费用至少为 30000×3% = 900 万元。通过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企业能够guide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推出具有颠覆性的创新产品或解决方案,提升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研发设备需提供购置清单和发票。
申报材料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各项指标之间相互印证。知识产权应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形成对应关系;研发费用投入应与研发活动内容相匹配。某新材料企业因申报材料中Patented technology与研发项目脱节,被质疑技术真实性。企业在整理材料时,应以技术创新为主线,将知识产权、研发活动、产品应用串联起来,通过图表、流程图等形式直观展示逻辑关系,同时确保数据一致性,避免出现矛盾表述,如研发费用中人员人工费用与科技人员数量的对应关系。研发项目需提供阶段性进展报告。江北区一站式高新服务报告
需制定完善的技术秘密保护制度。江北区一站式高新服务报告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需按照stand alone交易原则确定实际发生额,且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这一规定规范了委托研发费用的核算,防止企业通过不合理的委托研发安排虚增研发费用。stand alone交易原则要求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条款等,如同两个stand alone市场主体之间的正常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合理。比如企业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一项技术研发,双方签订委托研发合同,明确研发内容、进度、费用等条款。若企业实际支付委托研发费用 150 万元,在核算自身研发费用时,按规定只能将 150×80% = 120 万元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保证了研发费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使高新企业认定中的研发费用指标更能准确反映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情况。江北区一站式高新服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