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的弱化或强化股东权利有自益权和共益权两方面,前者如盈余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优先认购等等,后者如表决权、股东大会召集权、质询权、提起派生诉讼权。常规的股权设计遵循的是同等出资同等权利。但遇有隐名股东,干股等情况下,如果不对股东权利进行弱化或强化,一旦显明股东、干股持有人依公司法诉求其完整股东权利时,损害的不是实际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也将公司推向危险的境地。实际中,本律师也多有遇见。如有些干股持有人要求解散公司并要求分配剩余资产,有些显明股东以公司侵犯其股东权利要求法院撤销工商部门做出的公司变更登记,有些显明股东要求分配公司红利,等等所以在实践中需要运用章程、股东合同等形式予以约束、明确相关股东之间的权利取舍。只有在公司成立之初做相应的股东权利设计,才可以有效的避免今后产生纠纷。股东权利的弱化或强化同样适用于公司吸收的技术型、市场型、管理型人才进入公司。通过给予一定的股东权利,留住人才,这已经是国外一些公司常用的手法。员工股权激励需设定成熟期与退出机制,避免股权分散影响治理效率。象山一站式股权架构报告
股权分配是公司稳定的基石.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投资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同时,实际中,存在许多隐名股东干股等特殊股权,这些不确定因素更加剧了公司运作的风险。当公司运作后,各种内部矛盾凸现,在矛盾中股东维护自身利益的依据就是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所以,实践中许多中小投资者忽视股权比例和股东权利的调整,后在公司内部矛盾中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而这种局面也把公司推向风险损失的边缘。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公司稳定的基石。数字化股权架构项目股权架构设计是公司组织的顶层设计。
限制性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一是股权高度集中,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控制权;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因此我们的企业家应该考虑在股权结构各个组成部分的变动趋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相对控股型,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事项,除了前面所述的特别决议事项外,其余的均为一般决议事项,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议的,均属于一般决议事项:(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发行公司作出决议;(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投资人股权: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和投资人的出资情况。镇海区一站式股权架构措施
股权架构需平衡创始人、投资方与员工利益,确保控制权稳定,避免决策僵局。象山一站式股权架构报告
资金来源,购股方式也就是购买的资金来源,一般有员工现金出资、公司历年累计公益金、福利基金、公司或大股东提供融资、员工用股权向银行。这几种方式都好操作,有些方式会产生财务支出,要重复交税。公司更多会采用员工出资购买的方式,直接从工资中按比例扣钱,有利于对员工的控制。退出机制,退出机制对员工退出激励方案的一些约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下:种是正常离职,企业往往会按照合同继续让这些员工享受股权或者期权;第二种是非正常离职,如果员工的离职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不违反保密协议等,大部分公司还是能允许已经被授予的股权收益;第三种是开除,这种情况都是按照相关规定取消享受股权收益的权力的。象山一站式股权架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