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系统有助于促进医院和医保的协同:在我国人口老年化日趋严重,医保覆盖人群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医保基金压力巨大,因此医保必然以控制费用增长为第1诉求。而医院为了自身的发展,有着强烈的获得更多结余的需求。在按项目付费的情况下,医保与医院的诉求矛盾,双方关系以“博弈”为主,“协同”为辅,这也是我们未能真正形成“三医联动”的根本原因之一。而在DRGs-PPS的机制下,医保基于控费的诉求,为每个组测算了既定的支付标准。而与此同时,医院为了获得合理的结余,必然降低诊疗过程中的各类资源消耗。而医院这一行为,一方面使自身获得较好的收益,同时必然支撑了医保控费的诉求。也就是说,在DRGs-PPS的机制下,医保与医院在利益诉求上一致,其关系也就从之前的“博弈”转变为“协同”。DRG付费会给相关企业带来哪些机会?深圳DRG医保付费系统
医保应建立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医保年度控费、质量控制等目标的达成。年度考核的指标应依据年初制定的支付方案,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各DRG组费用增长率以及占比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同时也为统筹区内的各医院提供病案质控,医疗服务绩效、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等数据分析服务,用于医院精细化管理及提升DRG相关临床工作效率和质量。并将DRG方法作为对医院服务能力、服务绩效和医疗质量进行客观定量评价的重要手段之一,逐步加大量化评价方法在医院评审中所占的比例。武汉智慧医院DRG分组软件DRG付费会给相关企业带来进一步推动社区和康复服务机构的发展。
医疗本身具有多样性、高风险、信息不对称、异质性等特点,这使外界难以对医疗服务的优劣进行科学的判别。尤其是,不同医院、科室、医师之间因收治病例的复杂与严重程度存在差异,使医疗服务的合理、科学评价更加困难。DRG医保支付方式变革,通过「病例组合」将临床过程相近或资源消耗相当的病例分成若干组,每个组之间制定不同的权重,来反映各组的「资源消耗情况」,权重越大,表示资源消耗越多,即难度系数越高。分组之后,组内差异较小,组内个体可直接进行比较;组间差异较大,但通过权重校正之后,不同组之间的比较也成为了可能——DRG绩效评价工具由此形成。
随着医保支付变革驶入“快车道”,对于医院而言,依靠扩床位、抢患者获得盈余的时代不复存在。DRG下错综复杂的医疗行为被“计量化、可比化”,医疗机构不可避免地从“规模”到“价值”的过渡。为更好适应医保支付变革形势,医院应以质量和安全为前提,通过分析全院病组结构,筛选优势重点病组、优化学科建设,转变运营机制,促进医院效益提升。同一DRG病组内的病人获取的医保收入是既定的,收治病人的多寡与亏损结余不成正比,优势重点病组才是关键,深入细致测算,会发现约20%的病组是影响医院收入变化的关键变量。莱文DRGs预分组查询包括高倍率病例提醒。
DRG体系构件需要测算支付标准:测算支付标准是标准体系构建中较为复杂的部分。支付标准测算过程中一般需要直面历史数据质量和合理定价两大问题。DRG组支付标准等于DRG组的相对权重乘以费率得到。但是DRGs—PPS支付标准并不是一个静态指标,需要根据成本因素、物价因素以及新技术、新疗法的应用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医保部门在支付标准制定中要适时对DRG病组付费进行前瞻性的研究,并将疾病的诊疗手段考虑进分组因素中,避免发生医院为降低成本而减少甚至放弃使用新技术的情况。要对DRG病组成本做出科学合理的预测,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调整与改进。因为整个DRGs-PPS的实现,历史数据质量至关重要。长沙医院合并症目录诊断列表查询系统
在DRGs-PPS的机制下,医保与医院在利益诉求上一致,其关系也就从之前的“博弈”转变为“协同”。深圳DRG医保付费系统
DRG是一个三支柱系统,是指基于DRG的医保付费系统、医疗监管系统、医院管理系统。这些系统也有使用方,就是公立医疗保险机构、民办(商业)健保公司,卫生行政部门(卫健委),医院、医院管理部门以及医学会在三支柱系统下,无论是医保付费、有关部门监管还是绩效管理,均基于标尺竞争,或叫做同业比较。简单来讲,就是评判医院的医疗服务做得好与不好。到医保结算的时候,若两家医院做得同样好,拿到的额度是一样的,或者受到的监管是一样的。而“同样好”则是指治在同类疾病医疗上做得一样好,不是一类医院不能放到一起比。这就叫标尺竞争,同业比较。深圳DRG医保付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