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妨碍其实现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等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采取临时禁令措施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包括请求保护的知识产权效力是否稳定。(2)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造成案件裁决难以执行等损害。(3)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4)采取行为保...
实用新型发明**,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期是10年。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做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专利权人对其**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
《发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发明**的,必要时应当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请求保护色彩、省略视图等情况。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有助于准确理解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但是,简要说明对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所做的扩大或者缩小的解释限定无效。设计要点是外观发明专利设计人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中单独的、全新的部分,是设计人员在外观设计中独特的智慧体现,一件外观设计之所以能取得专利权,正是由于这件外观设计具有其他外观设计所没有的独特的设计要点。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property”,也被翻译为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的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他人不得实施受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否则构成侵权。高新知识...
知识产权许可的内容:发明**和技术秘密的许可。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此处所称的“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包括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等。当事人对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人、被许可人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限限制。当事人之间就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发明**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发明**实施...
知识产权许可的内容:1、发明**和技术秘密的许可。发明**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发明**与他人订立发明**实施许可合同。发明**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发明**,交付实施发明**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发明**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发明**,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发明**,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实施发明**、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
知识产权许可的内容:著作权许可。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和邻接权中的人身性权利,不得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许可的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
从裁判文书网上搜索的一些相关案例加上高等法院和高级法院关于认定外观设计发明专利侵权的相关文件中可以看出,当前司法实践中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模式是排除构成消费者混淆的一种保护模式,主要考虑产品在外观方面存在的产生变化的空间大小。“手紧式钻夹头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小型摩托车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和“缝纫机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案”,这三个案件的主要争议点在于判断局部的差异是否已经达到影响产品的总体外观设计视觉的“明显”程度,更具体地说,主要在综合判断与要部判断的关系、发明**确权判断主体为一般消费者还是普通专业设计人员、设计空间对于外观设计相近似性判断的影响这三个方面有不同观点。非自愿许可是...
知识产权许可的内容:1、发明**和技术秘密的许可。发明**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发明**与他人订立发明**实施许可合同。发明**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发明**,交付实施发明**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发明**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发明**,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发明**,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实施发明**、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
我国《发明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发明**产品为准。”因此,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存在于确定的产品之上,如果只是一种图案,或者一幅图画,或者其组合,但是没有使用在确定的产品之上,其设计本身不能构成外观设计发明**,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不受发明专利法调整。此处所指的产品必须是申请时申请人指定的产品。产品必须有名称,申请外观设计时使用的产品名称,与产品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没有关系,但是与判断外观设计侵权时确定产品是否属于同一类别有关。产品是外观设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富有美感并适应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与其载体产品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被控...
专利权的客体即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发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能够获得较长的保护时间,但授权标准较高,程序耗时较长。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发明**保护期限较短,但是授权标准较低,程序耗时较短。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的授权标准较低,程序耗时较短,其保护期限在2020年新修订的发明专利法中被修改为15年。...
局部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特定某一部分进行设计,不同于零部件的外观设计,它并不构成一个单独的产品,实为产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例如手机后盖、塑料桶的提手等。刘桂荣老师给出的局部外观设计的定义为,对产品上的某一部分的形状、图案及位置关系进行的新设计,不是指对组成该产品的零、部件进行的外观设计。在其他的立法例中,给出的定义各有不同,例如《共同体外观设计法》(EC第6/2002号)规定,一件可保护的外观设计是指产品或产品一部分的外观(外部形式),由产品的线条、外形、色彩、形状、织物及材料或该产品的装饰组成。美国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审查指南规定:外观设计专的保护客体是体现在或者应用于制造品(或制造品的一部分...
强制许可是指国家发明**行政机关在法定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予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实施发明**的法定制度,因为这一许可违反专利权人的意志,又称为“非自愿许可”。强制许可主要有以下类型:权利滥用的强制许可。为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专利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部门发明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发明**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发明**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著作权的主体是指依...
知识产权许可的内容:1、发明**和技术秘密的许可。发明**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发明**与他人订立发明**实施许可合同。发明**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发明**,交付实施发明**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发明**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发明**,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发明**,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实施发明**、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
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发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发明**的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网络知识产权申请费用标准自愿许可是指根据知识产权人的意愿,授权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的...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制度面临的形势是:制定法规则远未达到严谨周密的程度,以法律、行政条例、行政规章构成的现行外观设计保护体系,似乎面面俱到,实则细密不足,疏阔有余。在外观设计制度中,涉及到外观设计发明**的保护范围和侵权判断尤其体现在现行《发明专利法》第11条第2款和第59条第2款的规定中。但前款规定实际上并未规定如何认定被告的行为实施了外观设计发明**,而后者给出的指引又过于模糊,显然这两条款的规定并不严格和彻底。经分析《发明专利法》第2条第4款可知,像袜跟、帽檐、杯把等依其规定属产品的不能分割或者不能单独出售、使用的局部设计,是不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目前,受我国《发明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对产...
知识产权许可的内容:著作权许可。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著作财产权,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和邻接权中的人身性权利,不得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许可的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
以主体的形态为标准,著作权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不论创作者的年龄、智力水平如何,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一般而言,自然人是作品的作者,即一般情况下自然人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但为平衡、保护不同利益方的利益,以及考虑到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创作作品时付出的组织、物质等支持,法律也允许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以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为标准划分,著作权的主体可以分为原始主体(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主体(继受著作权人)。著作权原始主体即作品创作完成时,直接依照著作权法和合同约定即刻对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主体。继受著作权人即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主体。原始...
财产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之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以避免当事人在判决前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人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证据保全的意义,在于保护证据的证明力,使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不因有关情形的发生而无法取得或丧失证明作用,以此来满足当知识产权人证明案件事实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人民法院接受诉前财产或证据保全申请后应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还...
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发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发明**的要求: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须富有美感;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我国在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和侵权认定中,采用的是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公司商标注册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
财产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之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以避免当事人在判决前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人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证据保全的意义,在于保护证据的证明力,使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不因有关情形的发生而无法取得或丧失证明作用,以此来满足当知识产权人证明案件事实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人民法院接受诉前财产或证据保全申请后应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还...
局部外观设计的侵权标准:有所不同:一,与案件相关的是局部设计,被控侵权的设计是整体设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整体设计完全采用涉案的局部设,则无论该整体设计其他部分的创新程度如何,都应认定侵权。因为此时,发明专利设计全部被使用,如果不予保护无疑与局部外观设计制度的目的相悖。二,与案件相关的设计与被控侵权的设计均是局部设计。此时,笔者建议采用“要部说”,即不只需要比较这两个设计的外观是否相同、相似,还要结合该局部设计在其所属的整体产品的功能和用途,综合判断该局部在整体中的位置、大小和范围。三,与案件相关的是整体设计,被控侵权的设计是局部设计。此时,有必要将涉案发明**整体中所对应部位的设计与被控侵权...
在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发明**产品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容易进行相同性判断。比较容易产生争论的是相似性判断。组成外观设计的形状、色彩、图案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组合的,大多数情况下,一件外观设计是几个因素的结合。由于产品的外观设计是通过整体效果引起美感的,因此无论外观设计是由单一还是组合要素构成,比较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发明**产品是否相似,应当从外观设计的整体出发,不能把一项外观设计割裂开来或者孤立地观察。通过周全的观察,如果被控侵权产品与发明**产品的细微差别,在普通人的眼中不易察觉或者不影响整体效果,两者就是相似的产品;如果两个外观设计只在个别元素上相同,主要构成元素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整...
外观设计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受法律保护。但是外观设计专利权需要创作人申请,经过审查后才能授权,如果没有申请,该作品将无法很好地受到法律保护,创作人的辛苦创作很可能会被侵权人窃取、滥用,因此,创作人建议要进行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发明专利应当包括以下文件:(1)外观设计发明**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2)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3)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4)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5)委托发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
非自愿许可是指不经过知识产权人许可,由法律规定或基于公共利益需要等理由直接允许使用者使用知识产权人享有的知识产权的一种许可方式。具体而言,包括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发明**的强制许可等。1、法定许可。法定许可是著作权法中一项重要制度,是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使用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是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品名称、作品出处和作者的姓名的制度。法定许可制度往往适用于邻接权人,且适用于已发表的作品。2、强制许可。强制许可主要规定在发明专利法中,是指相关部门发明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不经过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除...
根据知识产权许可授权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1)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内,知识产权只能由被许可人一人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知识产权人本人依约定不能使用,也不得再许可给他人使用。独占许可的专有性较强,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甚至可以对抗知识产权人本人的使用。(2)排他许可。排他许可是指在约定时间、地域内,被许可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人本人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够再另行许可给他人使用。(3)普通许可。普通许可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内,不只被许可人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还可以继续许可给其他人使用...
在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发明**产品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容易进行相同性判断。比较容易产生争论的是相似性判断。组成外观设计的形状、色彩、图案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组合的,大多数情况下,一件外观设计是几个因素的结合。由于产品的外观设计是通过整体效果引起美感的,因此无论外观设计是由单一还是组合要素构成,比较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发明**产品是否相似,应当从外观设计的整体出发,不能把一项外观设计割裂开来或者孤立地观察。通过周全的观察,如果被控侵权产品与发明**产品的细微差别,在普通人的眼中不易察觉或者不影响整体效果,两者就是相似的产品;如果两个外观设计只在个别元素上相同,主要构成元素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整...
一般说来、工业品外观设计是有用物品的装饰外表或美学的外表。实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工业品的美观外表。但我国已授权的外观设计发明**产品中,有不少是以产品的内部构件为设计要点的外观设计发明**,对这些内部构件是否受外观设计的保护,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有观点认为,根据我国《发明专利法》的规定,受外观设计发明**保护应具备新颖性、独自创新性和装饰性三个法定条件、其中装饰性是指产品的外表应当具有美感,因此,产品的用户在产品的正常使用过程中看不见的部件,不具有外表上的美感,不应得到外观设计发明**的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每个人的审美观不一样,工业产品上的美是指相应的工业美,即只要不丑就是美,虽...
自愿许可是指根据知识产权人的意愿,授权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的法律行为。一般而言,大多数知识产权许可为自愿许可,使用者获得知识产权人许可之后,再根据约定的内容对知识产权进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明专利法》(2020修正)新增的发明**开放许可,又称“发明**当然许可”,实际上也是自愿许可的一种,是指专利权人自愿以书面方式向相关部门发明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愿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发明**,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相关部门发明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人撤回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相...
知识产权许可的内容:发明**和技术秘密的许可。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此处所称的“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包括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地域、方式以及接触技术秘密的人员等。当事人对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受让人、被许可人实施发明**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不受期限限制。当事人之间就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成果所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前,适用技术秘密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以前,参照适用发明**实施许可合同的有关规定。授权以后,原合同即为发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