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本系统应急灯具内部不设蓄电池,由集中电源供电,应急标志灯具为持续型,工作电压:DC36V;应急照明灯具为非持续型,小功率应急照明灯具采A型灯具,工作电压:DC36V;本系统应急灯具供电采用多台分散设置的集中电源,可避免过度集中设置集中电源一旦发生故障造成的供电整体瘫痪的风险A型集中电源设置在配电间或坚井内,单台功率不大于1KW;控制器和集中电源均自带蓄电池组,控制器蓄电池组初装应急时间不小于180分钟;集中电源蓄电池组初装应急时间不小于90分钟;功能要求:系统中消防应急标志灯常时处于节能点亮状态,消防应急照明灯灭灯,应急照明控制器对自身状态及集中电源和消防应急灯具的状态进行监...
第9.2.1条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第9.2.1.1条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室和避难层(间)。 第9.2.1.2条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室、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 第9.2.1.3条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第9.2.1.4条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第9.2.2条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比较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