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可以发挥作用的价格传导机制缺失,风险的叠加使卡在中间的售电公司变成了持续亏损的“堰塞湖”。7月2日,广东省能源局、南方能监局发布《关于防范化解广东电力市场零售合同结算风险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对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签订固定价差模式零售合同,且约定价差与批发市场月度综合价差严重倒挂的,支持合同双方商签补充协议。这份通知,被售电公司看成“救火队员”。7月的广东,酷暑难耐,蒋科每天顶着烈日,忙着求客户改价。然而事实上,这更多的是售电公司的一厢情愿,用户买账的并不多。在国家降电价政策之下,用户习惯了粗放的降电价合同,形成了“你在批发侧拿优惠,必须在零售侧给我降价”的甲方思维。2022年2月未完成月度交易组织,预计售电公司A月度用电量3000万千瓦时、度电亏损3厘/千瓦时。天津售电/直购电电价
售电公司指出,这类皮包售电公司的企业主,有不少人是从电网、供电系统“跳出来”的,依靠手中的资源拓展业务。一些售电公司老板会在各地市找一个“代理人”,拓展客户。这些“代理人”类似于掮客,往往握有当地电力系统资源,代价则是需要收取一笔居间费。相比时期的价差,如今的购售电差价已经低至几厘钱。这使得不少售电公司不仅盈利不易,在风险面前也不堪一击。“当初进场就是为了捞一把,对赔钱一点概念都没有。他们投机的心态比较重,真正要进来搞电力的并不多。天津售电/直购电电价竞争性零售市场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配电公司是否公平。
售电公司作为中间商,左手拉着电厂,右手拉着用户。靠从发电企业低价批发电,再向终端电力用户高价卖电,来获取价差盈利。作为中国电力体制的产物,引入售电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激发“鲶鱼效应”,搞活市场的同时,降低用户端的电费负担。售电公司主要分为三类:发电企业下属售电公司、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以及售电公司。如今,这条“鲶鱼”却深陷泥潭。近期,山西、广东等地相继发布了电力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煤炭价格的持续攀升带来的是连锁反应,发电企业亏损严重,发电意愿下降。在“只准降不准涨”的电力价格体系之下,价格波动沿着链条传递至中间环节后无法向下传导,靠吃价差盈利的售电公司成为市场风险的买单方,承受巨大的亏损。广东电力交易中心6月12日披露的数据显示,5月广东161家售电公司累计亏损,其中136家亏损,亏损面超八成,有25家售电公司盈利,总盈利金额700万元。
强化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强化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监管,规范市场成员自律行为,指导市场运营机构建立完善电力市场运营监控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市场运营机构、市场主体信息披露行为监管,促进信息公开透明。落实《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加强电源接入电网、电网之间互联等行为的监管,规范工作流程与时限要求。加强电力市场交易及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监管,及时纠正以降价为目的的专场交易、设置不合理准入门槛、不当干预市场、限制市场竞争等行为。规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行为,不断缩小代理购电范围。售电公司净收益 5.1 亿元(不 含需求侧响应收益),按结算市场电量计算平均价差-1.7 厘/ 千瓦时;
用电报装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下居民用户实行低电压等级接入,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低压供电线路至用户用地规划红线。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电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有关部门承担的部分,应及时拨款委托供电企业建设,或者由有关部门直接投资建设。全省范围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其中海口、三亚地区扩大至20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均由供电企业建设低压供电线路至用户用地规划红线。临时用电用户、重要电力用户、国家已发布供配电标准的特定行业、国家限制淘汰类、产能过剩产业、国家对其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危险物品等行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月1-10日已完成日清算,售电公司A日前偏差电费、实时偏差电费、偏差收益转移电费合计50万元;天津售电/直购电电价
随着“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的下发,我国电力市场新一轮深化改编措施各方面推进。天津售电/直购电电价
售电公司成亏损“堰塞湖”经历了5月高昂的现货价格冲击后,6月、7月的月竞交易相继出现了-19.1厘/千瓦时、-18厘/千瓦时的历史极低价差,意味着售电公司拿到的折扣力度小。“现在每个月我们要竞价买2.4亿度电,每度电结合成本亏将近三分钱,一个月就得亏损六七百万元。有售电公司负责人公司媒体,对于售电公司来说,亏损不仅*来自于“批零倒挂”,还有偏差考核和阻塞盈余亏空所产生的费用。由于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均为计划值,产生偏差属于必然现象,偏差考核就是针对电量偏差制定的考核惩罚措施。售电公司买多用少或买少用多,产生的偏差电量将在交易结算后由电力交易中心考核并公布相应的惩罚结果。天津售电/直购电电价